本文来源 |防骗大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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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己的身份证
办理几张银行卡再出租出售给他人
轻轻松松就能赚钱
真的有这样的“好事”?
慢!
这种行为很可能涉嫌犯罪!
自全国“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柳南警方始终坚持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售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近日,柳南警方通过综合研判,成功协助浙江警方抓获1名涉嫌帮助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嫌疑人。
10月29日,浙江警方到柳南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请求予以协助:涉嫌电信诈骗的梁某林(男,25岁,柳州市柳城县人)目前在柳州活动,请求分局协助追踪其行踪。指挥中心民警根据大数据比对和视频追踪,迅速锁定梁某林落脚点为鹿寨县黄冕镇洛清江中段一沙场内。民警立即与浙江警方一同前往布控抓捕,12时许在该沙场内成功抓获嫌疑人梁某林。
经讯问,梁某林对其提供个人名下2张银行卡给电信诈骗嫌疑人“海哥”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梁某林已被移交浙江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是指: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警方提醒
买卖、租借银行卡、电话卡属违法行为,千万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如身份证有遗失经历、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查询自己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银行卡存在,以免被打击惩戒,影响生活,避免成为诈骗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