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今日读法网 - 不忘初心 与法同行

    地  方:

今日读法 >> 解读

首页 > 今日读法 > 解读

杭州一企业因冒用抖音商标从事商业活动被判赔180万



发布时间:2021/8/5 23:04:23   来源:法制周末   

本文来源 |法制周末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网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告知后立刻删除

又一起冒用抖音商标案落槌。

7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的一家公司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侵犯抖音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应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80万元。

判决书显示,本案原告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二者对“抖音”字样、抖音图形标识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被告为杭州微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赢公司)及控股股东张某。微赢公司开设了大量线上、线下课程,为抖音用户进行市场营销、视频制作方面的培训。

2019年年初,抖音发现微赢公司未经许可,在日常运营和商业活动中广泛使用抖音商标。例如,该公司在线上、线下开展“抖音训练营”“抖音IP星计划”等商业培训,课程介绍、宣传文案中含有大量“抖音”字样及抖音图形商标标识;在相关线下活动现场,该公司制作的海报、背板、宣传视频中也含有“抖音”字样或抖音图形商标标识。

为了提升知名度,微赢公司还以“抖老大”“抖音商学院”“抖音星教官”等名称从事商业活动。这让许多用户产生误解,以为活动与抖音官方有关,并因此购买了该公司的课程或与该公司达成合作。

2019年10月,抖音向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微赢公司及张某。下城法院审理后认定,两被告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行为,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80万元。此后,微赢公司及张某上诉,杭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字节跳动相关法务负责人介绍,抖音是国内最受欢迎的短视频平台之一,抖音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曾在2019年10月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但最近几年,打着抖音旗号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的机构很多。这类课程经常冒用抖音商标误导听课者,并收取高昂费用,价格从几百元至几万元不等。

除了培训,各类机构冒用抖音名义营销、招商的情况同样屡屡发生,各地的抖商加盟大会、推广大会等层出不穷。公开资料显示,抖音曾多次声明从未授权任何“抖商”举办类似活动,但仍有不少用户受骗。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卢义杰认为,对于冒用抖音商标的公司和个人,此次的微赢公司案是一个很好的警示:“一方面,抖音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对这类冒用抖音名义赚钱的公司也是一种打击,可以防止公众受到虚假信息的误导。”

字节跳动相关法务负责人表示,今后,抖音仍将持续打击、治理各类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向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还会通过司法途径追究相关机构、人员的法律责任,“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努力,我们希望可以净化商业环境,更好地保护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

网页链接:http://www.legalweekly.cn/rdcj/2021-08/05/content_8572710.html


0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于今日读法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读法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日读法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非今日读法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新闻纠错邮箱:law10086@163.com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今日读法网联系,我方将尊重您得意见与建议。

民生舆情

暂无

友情链接

今日读法网 - 不忘初心 与法同行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所联盟 地方链接
特别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