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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泉州检察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
禁传销 反欺诈
传销发财是梦 诚信致富为实
“拉人加入,轻松躺赢”“下一个马云”!是不是很有吸引力?当心!谨防坠入传销陷阱!
2018年以来,我院受理审查的组织、领导传销案共计7件30人,涉案资金高达人民币12.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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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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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阳光工程”组织、领导传销案。犯罪团伙打着“国家搞试点”“国家扶贫开发项目”名义,采取拉人头入伙发展下线,以“出局”时能获得人民币1040万的巨额报酬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骗取钱财。该组织下设若干团队(家庭)。家庭设立“大总管(或家长)”“能力总管”“自律总管”“自律配合”等职位分工管理,形成由“大总管”向老总负责的领导模式。截止2018年11月,该传销组织短期内就在晋江市池店镇、紫帽镇发展成多个家庭,参与人员共计200余人,受害人范围广泛,社会影响恶劣。
形形色色的新型传销
一、以高收益为诱饵的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
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在传销组织中的占比达到30﹪,已发展成为新型网络传销的主流模式。其以高收益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扰乱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国家经济安全以及公民个人经济利益。
二、以互联网创新为幌子的境外投资类传销
近年来,各类境外资金盘、虚拟币、ICO项目层出不穷,很多都是打着创新的幌子,许以高额回报,然而其中蕴含非法发行、项目不实、跨境洗钱、诈骗、传销等诸多风险,造成大量资金流向境外,严重危害国家金融安全。
三、以“消费返现”为口号的促销类传销
打着“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增值”“消费就是存钱”等口号的各类网上商城及线下商城,同样开始成为传销的新变种。
四、以慈善、公益为名头实为敛财类传销
更值得关注的是,不少传销组织打着“精准扶贫”“慈善互助”“国家工程”“民族大业”“资本运作”等旗号欺骗用户。类似项目收取加盟费后承诺获取高额回报的(如年收益率高于20﹪),基本可认定为传销。
五、社交平台内的微商类传销
打着“微商”等旗号,在各社交平台上销售低质量、低成本商品甚至三无产品,通过发展好友成为下级,进行层级计酬。
六、设置高收益推荐奖励的理财游戏类传销
以高额收益为诱饵,通过在游戏中充值获得固定奖励,推荐更多人参与,则可以获得更多的动态收益。
检察官提醒:
高利诱惑镜花水月,
远离传销花好月圆!
文章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212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