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 |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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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渠道
新修订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获得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新闻发言人王爱声近日就《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作了解读。
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坚持党对志愿服务事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在总则部分明确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履行引领、联合、服务、促进的职责。
第二,明确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点,畅通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一是将志愿服务与社区治理相结合,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站等形式,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机制,丰富社区志愿服务的内容,使社区志愿服务惠及大众,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鼓励专业志愿服务发展,补充了开展专业志愿服务的内容,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三是建立健全应急志愿服务、外语志愿服务、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等协调保障机制。
第三,加强志愿者激励与保障,完善志愿者促进措施。一是为了激发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的潜力,总结实践经验,补充完善了激励保障的内容,包括奖励、补贴、时间储蓄、社区回馈以及为志愿者购买保险等。二是打造“志愿北京”信息平台,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包括注册登记、项目发布、供需对接、服务记录、诉求反映等。三是明确了一系列促进措施,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开展志愿服务给予指导和支持,鼓励单位社区开放公共资源,支持志愿服务组织,鼓励支持志愿者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家庭培养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支持学生社团开展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