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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9月10日讯(通讯员 范曾 记者 刘浏)2020年4月的一天,无锡的许某带着妻儿外出就餐,儿子在饭店游乐区玩耍时,与周某的儿子发生打闹,双方都觉得自家孩子吃了亏,起初的口角演变为双方大打出手。扭打过程中,许某拳击周某脸部,致周某鼻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倘若按程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到法院,一天就可以结案。但是,小朋友玩耍打闹引起的案件中,许某护子心切,很难理性控制自己的情绪,一旦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给他本人及其家庭带来的影响将会伴随一生。“不能这样草率结案!”检察官李晓艳认为自己可以尝试斡旋。本案系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如果达成刑事和解,可以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在侦查阶段,双方没有达成和解,要么是双方心存怨恨不愿和解,要么是赔偿价格相差太大没谈拢。李晓艳得知后,立刻联系办案民警,不出所料,双方都没有和解意愿。电话中,许某诉苦:“我儿子被咬出了血,对方家长还恶语相向,我实在是气不过才动了手,现在要吃官司,还要赔钱。” 周某则同样一肚子火,孩子的脸被挠伤,对方家长非但没道歉,还动手打人,自己鼻子骨折了现在还在医院治疗。
为了促成双方和解,接下来李晓艳开启了“煲电话粥”模式,也记不清来来回回拨打和接听了多少次电话,了解许某的经济赔偿能力,向他解释法律政策以及达成刑事和解对于处理结果的重要性;向周某解释法院支持赔偿的范围,分析后续处理对双方存在的利弊和影响。最终双方各自作出让步。6月22日,许某当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当场支付了赔偿金5.5万元,被害人也对许某的行为予以谅解。在李晓艳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当场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书。
基于双方已刑事和解,考虑到本案系由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许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且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许某相对不起诉。宣布不起诉决定那天,双方对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一再感谢检察机关充满温情的司法。
原文标题:孩子打闹致家长冲突涉嫌故意伤害 检察官:且慢结案!来源:北青网 原文链接:https://www.sohu.com/a/417471135_25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