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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小坊报道了
徐汇区天等路
阳光绿园小区一位业主的遭遇
在居住22年后
这位业主发现
自家房产证上182.02m²的房子
在交易中心却显示为162.02m²
该报道引发坊友热议
大家最为关注的就是:
到底谁出错?
责任如何划归?
网友评论
日前,上述房产的业主王先生
再次因为面积问题向小坊求助
为了弄清楚真相
坊记跟王先生一起寻找原因
业主王先生告诉坊记,自家房产证上显示房屋面积为182.02平方,而房产交易中心系统中显示的房屋面积却只有162.02平方,比产证足足少了20平米。
由于这前后20平米的出入,目前下家不愿继续交易下去,让王先生困扰不已。
坊记在采访中发现,王先生的产证显示,测绘机构为徐汇区房产管理局监理所,而除了产证和房屋交接书,在契税完税单上,购入面积也写着182.02平米,并且盖有徐汇区财政局的章。
王先生 求助人:
房产证是最终具有法律依据的,182平方米是房产证上的数字,那么交易也应该是182平方米。
王先生的说法貌似挺有理
要评估或者交易一套房子
房产证上的信息肯定是最权威的
何况它是房产部门权威机构
测绘并出具的,怎么会错呢?
为了弄清楚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坊记来到徐汇区交易管理事务中心了解情况。
通过翻阅这套房子原始的房产测绘档案,交易中心还真发现了差错。初步判断,可能是当时房屋客厅挑高部位和露台部分多算了建筑面积。
交易中心负责人告诉坊记,其实早在前几年,房产测绘建立信息系统后,他们就对这套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做过复核,复核后在系统内就做了修改,重新录入的面积正是162.02平米。
周艳 徐汇区交易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现在看来当初的182.02平米是出现了差错的,是1999年房地局产权监理所做的测绘出错,导致后面产证上是182.02平米。
当年房产测绘建立信息系统以后,在录入数据的时候可能有过复核,录入了162.02平;最近这一问题又被发现,我们比较慎重,并于10月14日派两个同志上门实地复核过,相同户型可能小区里还有个别套,有可能复测不是去的王先生家。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如果王先生对这次面积核定仍有异议,可以通过市行业专家委员会申请重新复核,同时,他们会积极向王先生解释情况、协调交易事项,如有需要,也可以为王先生的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此外,徐汇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负责人表示,经他们核查,王先生所在小区还有2套房屋存在类似情况,他们会联合交易管理事务中心,主动联系业主,妥善解决问题。
两次复核后的面积均为162.02平米
这个数字应该不会错了!
但没想到,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在此次复核过程中,通过与原开发企业核实,徐汇区交易管理中心得知,当初王先生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原开发企业是按照房屋预售合同载明的暂测面积141.46平米收取的房屋总价款,当时3000多一平米,王先生的房产证上购房总价为437960元。
周艳 徐汇区交易管理事务中心主任:
根据原来开发企业介绍,购房人当初的房价是按照预售合同上暂测面积141点几算的;相应的契税是按照房屋总价乘以汇率来计算征收的,当时也是按照141平方来算的。
另外我们也做了些调查,物业费也是按照141点几的面积收取的,只有维修资金这一块确实是按照182.02交的。
也就是说,这么多年来,王先生的物业管理费、契税都是按照141.46平米缴纳的,至于契税单上为何写的是182.02平米,他们猜测是当时税务部门沿用了交接单上的错误数据。
从房产证上的182.02到复测的162.02
又到最初购房的141.46
坊友们是不是被这些数字搞懵了?
让小坊来帮大家梳理一下:
✦ 王先生这套房屋的实际面积经过复测为162.02平米;
✦ 王先生的房产证上写着182.02平米(由于当年房地局产权监理做测绘出了错,此数据有误);
✦ 当年开发商给到的暂测面积为141.46平米(王先生当年买房时支付房款是根据这个面积来算总价的)。
也就是说:
王先生家花141平米的房价
住了162平米的房子
多得到差不多21平米
岂不是捡了个大便宜?!
王先生家知道这一情况吗?
计女士 王先生妻子:
141平米是虚的呀,没有实测的呀!我家的实测面积182平米呀。
坊记:
那你付的房款是按照面积141算的,你当时没去问问看或者补点钱吗?
计女士 王先生妻子:
我问了呀,他们就说你这里超过高度了,要讲面积了,现在反正全部测下来是182平米,哪怕我一分钱没付,我也是182平米的产证呀!
小坊这下算搞清楚了!
王先生家花了141平米的钱
住着162平米的房子
却要卖182平米的价格!
如果严格坚持照章办事
那么当初发现产证上的面积数
远远超出自家房子
实际面积的时候
怎么就默不作声了呢?
照理说,当初测绘机构出错,面积多算了,就应该有错必纠,及时改过来。至于,因为这个登记错误,给王先生一家造成了的实际损失,也都是有案可查的。
按照徐汇区交易管理中心现在的调查结果,王先生物业费和契税当初不仅没有多交,还少交了,只有维修基金的确是多交了。对于这笔损失,法律界人士建议,王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追偿。
刘明昊 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我认为王先生不应当一味地坚持当时产证上记载的182.02平米,而是应当以实际测量的162.02平米为准。至于王先生认为自己因为这个登记的错误,造成了一些实际损失的话,可以向出现登记差错的机关进行追偿。
出现这样的纰漏
相关部门应当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而王先生一家也应当实事求是
按照房屋的实际面积和
自己的实际损失
合理合法地主张自己的权益
这样才能把
历史遗留的问题妥善解决好
延伸阅读
房产证上182.02m²
交易中心162.02m²
住了22年的房少了20平米?!
遇到这般离奇情节的竟然还
不止一户人家
网签发现少了20平,怎么回事?
计女士家住徐汇区天等路258弄阳光绿园。今年3月,挂牌售房一段时间后,她等来了一位有意向的买家。房屋总价是1230万元。双方随后签订了定金合同,计女士收取了对方定金100万元。
按照约定的网签时间,今年10月10日,双方来到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但令人意外的一幕发生了: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显示,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62.02平方米。
阳光绿园小区 采访对象供图
但计女士手中的
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明明白白注明,
她家的建筑面积为182.02平方米。
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建筑面积182.02
计女士对记者说,
工作人员曾表示,
系统中的数据不能更改,
如果她和买家继续交易,
将只能以“162.02平方米”这一面积交易,
新证也只能标注为162.02。
这让计女士无法接受。
其一,房产证是购房者财产拥有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应,是不可侵犯的,让她“自裁”20平方米于理不合;
其二,房屋销售买卖,一般以参考单价和面积相乘,得出总价,面积无故减少会给交易双方造成干扰;
其三,两个数字出现偏差,相关部门不担责,却让市民单方面承担由此衍生的风险,说不过去。
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显示,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62.02平方米
22年物业费都是按182平交的
一个是房地产交易中心出现的
“162.02”面积
一个是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出现的
“182.02”面积
足足相差20平米,
等同近150万元
到底哪儿错了?
计女士表示,住了22年的房子,一直是以182.02平方米的物业费来交的。
记者仔细翻阅了计女士提供的相关材料。计女士这套位于天等路258弄的房产,是2002年4月4日发证的。当时上海市房地产权证上,“房屋状况”的“建筑面积”一栏,的确标注的是182.02。
计女士告诉记者,“我家于1998年一手买进该房时,是期房;正式交房是1999年。当时办的产证上,只登记了我丈夫(王某某)一个人的名字。2002年的时候换了产证,加了我的名字,现权利人共2人。之前的产证上的面积也是182.02。”
与先后两份产证对应的是,1999年8月17日和2002年4月15日的两份“契税完税证”发票上,均备注着购入面积182.02平方米。该发票有徐汇区财政局盖章。
又据《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信息(核准日期为2002年4月4日),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也是182.02。
141平方是暂测数据
在计女士提供的材料中,
只有一个数据与182.02不统一。
但这是允许出现的一个“偏差数据”。
记者翻阅计女士一家在1998年与开发商签署的《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看到,“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41.46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135.37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6.09平方米”。计女士表示,实际上,141.46并不是一个最终准确数字。合同中写到,“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并约定了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的处理方法。
最终开发商告知计女士,
实测面积是182.02平方米。
计女士提供了1999年8月开发商盖章、丈夫签字的房屋交接书,上面写明“该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为182.02平方米”,“实测建筑面积的测绘机构为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认定的徐汇区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所”。
既然所有证据都证明是182.02的面积,
那么162.02这个数字是
何时、如何出现的?
又为什么会有20个平方米之差。
类似偏差并非一家
10月21日下午,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约请计女士并召集测绘部门和登记发证部门的人员(曾是一家现分属两家单位),反馈解释相关情况。
计女士告诉记者,据测绘人员介绍,他们核对了该楼盘的竣工图纸,并重新查看了她家现场,162.02这个面积数据,与实地相符,是“真实数据”。
如果说162.02是真实数据,
那么产证上的182.02数据从何而来?
这可能与开发商提交的另一张图纸对应,是个“错误结果”。对方在谈话中透露,他们查到两份图纸,其中只有一份有“竣工图”字样,两份存在些微差异。当年发证部门参照的数据,溯源图纸可能有问题,造成了数据偏差。从时间节点看,交易中心建设数据库并系统联网是在计女士2002年重新办理产证之后。
由于这一“历史原因”造成的错误,
该小区并非仅一家。
目前主要是两种操作方法:
一是产证面积与系统数据相统一;
二是业主申请新办产证维持原发证面积。
但无论如何,
计女士家的房子面积,
系统中是“真实数据”,
这个数据是不能改的。
这给计女士造成了很大困扰:
一方面,她是按照182.02的面积购房、缴纳和房产相关的其他各种费用的;
另一方面,如果产证面积调低为162.02,由此将产生不可测的各种交易变数,都将由她面对。
不仅如此,她还被告知,若她坚持其他主张,也可以提请诉讼或申请专家委员会复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