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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凤游京津冀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网
为依法打击犯罪,现敦促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员主动到清苑区公安局讲明情况,对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缴非法所得的,依法从轻处理。
同时,为查明案情,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逾期不到,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受理报案、登记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10日止。
详情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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