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上海6月27日电
3M反光车贴是目前市场上使用较为广泛的反光车贴之一,因市场需求量大,正品价格相对较贵,有些司机为节省费用,往往会买一些劣质反光车贴或者假冒3M品牌的反光车贴。
2019年2月至3月,郑某平(另案处理)、郑某杉、谢某某“瞄准商机”,伙同夏某某等人生产、制造大量假冒3M品牌反光车贴,以明显低于正品价格销售给李某某,再由其以门店及微信推销方式加价后转销给他人。日前,郑某杉、谢某某及夏某某均被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9年1月,郑某平联系到小作坊老板夏某某,要求夏某某利用小作坊为其“加工”反光贴。由于平日经营困难,即使夏某某对于造假反光贴一事心知肚明,仍旧接下了这笔生意,并于2月开始生产。
2019年2月起,郑某平的“合伙人”谢某某开始将原料运送至小作坊,由夏某某完成所谓“打胶”的工序后再由谢某某运到另一加工场所。在这里,包括郑某杉在内的几位工人从事切割、装盒等工作,“成品”之后由物流公司运走。
据工人们说,每次开工要工作10个小时,每次能生产40箱左右的成品。他们也承认,真假3M反光车贴差别较大,伪造的反光车贴即使不跟真的放在一起,也能轻易辨别出是假的。
可是,这些劣质的产品真的有销路吗?
因为“价格优势”,李某某作为“下家”就在短短时间向郑某平进货150余箱,通过门店和微信销往各地。虽然从小作坊里生产的反光贴制造粗劣,但由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有些车主为了省钱,也愿意从李某处购买假货。
经查,郑某平作坊销售及查封的假冒3M品牌车身反光贴总价值达32.5万余元。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郑某杉、谢某某、夏某某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决定对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但由于其涉案金额较少、认罪态度较好,嘉定检察院对其做出定罪不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