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读法网4月24日获悉,上交所于近日向各家证券公司最新下发了《关于落实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券商严格把关科创板权限开通,并可根据需要,要求投资者提供资金来源。
今日读法网4月24日获悉,上交所于近日向各家证券公司最新下发了《关于落实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券商严格把关科创板权限开通,并可根据需要,要求投资者提供资金来源。
根据《通知》,上交所要求券商严格把好“交易权限开通关”,全面核查已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真实情况,对于开通前账户资产变动异常的投资者要重新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进一步风险揭示等客户管理措施。
严格把关权限开通
根据《通知》,券商在对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和综合评估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投资者提供资金来源等有关证明材料。投资者不予配合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会员可以拒绝为其办理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开通相关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通知,券商不得在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同时,为其自动开通融资融券交易权限。并要求券商为投资者提供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服务前,应充分揭示科创板股票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
开通前,券商应当认真核查其是否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条件。对于申请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账户内资产出现异常变化的,会员应当重点核查投资者的资金来源、资金性质及在规定时期内的账户资产分布是否异常等情况。会员不得为不符合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
对于在《通知》发布前已经开通科创板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上交所亦明确,券商需“严格核查”,确保其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对于账户资产变动异常的投资者,会员应当根据前款规定重新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进一步风险揭示等客户管理措施。
此外,《通知》还特别明确,券商应当重点向投资者揭示科创板的投资风险:券商应当客观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得以明示、暗示等方式诱导、误导投资者,影响评估结果。对于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结果与以往差异较大的,会员应当重点关注,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垫资开户”,此路不通
事实上,自今年3月,各家券商相继开始提供科创板交易权限服务之后,关于垫资开户的讨论就从未停止过。早有“嗅到商机”的配资公司在社交媒体等渠道打出广告,可以通过向投资者账户单日转移1000万资金的方式,达成“20个交易日内50万资产”的开户标准,帮助够不到开户门槛的投资者完成开户。
此前,监管对于投资者“垫资开户”并未有明确规定,相对处于灰色地带。据沪上某券商相关业务人员透露,从券商角度来看,目前国内实际符合开户条件的投资者人数相对有限,出于业务开展的需要,券商一般对于“垫资开户”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如今,监管有了明文规定之后,券商对于科创板权限开通的核查显然会更加严格,“垫资开户”恐难再行得通。
通过公募基金等产品参与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并不是将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拦在科创板大门之外,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募基金等产品参与科创板。
4月22日,备受瞩目的首批科创基金正式获批,工银瑞信、华夏、南方、易方达、嘉实、富国及汇添富7家头部基金公司首批获得发行批文,相关产品有望尽快面市。
此外,根据上交所此前透露,科创板的投资门槛并不一定一成不变,未来可能会随着后市的发展作出适当的改变,因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大可不必为了参与科创板投资强行“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