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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萱嘉生物涉嫌传销安幕茵遭查 被驻马店法院冻结1500万



发布时间:2020/8/29 11:15:42   来源:中国经济网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8日讯 (记者 徐自立 马先震)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1份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显示,深圳市萱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姜秀云、张嘉恒因涉嫌通过互联网在驻马店市运行“安幕茵”产品加盟代理模式,并层层发展人员进行计酬返利,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上述公司及个人并被法院冻结银行账户总计1500万元。

 

申请人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深圳市萱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涉案资金,2020年6月23日作出驻市监冻决字(2020)第1号《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冻结传销资金账户决定书》,并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对被申请人深圳市萱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皇岗支行的账户(75×××01)及其名下其他账号以500万元为限予以冻结;对被申请人姜秀云在浦发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账户(62×××88)及其名下其他账号以500万元为限予以冻结;对被申请人张嘉恒在浦发银行深圳龙岗支行账户(62×××00)及其名下其他账号以500万元为限予以冻结,同时,提供了担保。法院依法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经审查,申请人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深圳市萱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姜秀云、张嘉恒涉嫌组织、策划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涉传资金,作出驻市监冻决字(2020)第1号《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冻结传销资金账户决定书》,认定被申请人涉嫌通过互联网在驻马店市运行“安幕茵”产品加盟代理模式,并层层发展人员进行计酬返利。为此,申请人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涉案财产申请保全,向本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涉嫌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向本院提供了担保。

 

法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对被申请人深圳市萱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招商银行深圳皇岗支行的账户(75×××01)及其名下其他账号以500万元为限予以冻结。

 

二、对被申请人姜秀云的浦发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账户(62×××88)及其名下其他账号以500万元为限予以冻结。

 

三、对被申请人张嘉恒的浦发银行深圳龙岗支行账户(62×××00)及其名下其他账号以500万元为限予以冻结。

 

对上述账户的冻结期限为一年。本裁定立即执行。

 

据公开资料显示,“安幕茵”为广东萱嘉医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品牌,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23日,实缴资本 2000万,法人代表为刘婷婷,深圳市萱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7%,深圳市嘉合留余堂企业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12月20日,股东变更显示张嘉恒退出,新增深圳市萱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此外,据相关人士透露,刘婷婷与张嘉恒为母子关系,而“安幕茵”的研发人,正是张嘉恒,资料显示,张嘉恒系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授,博士生导师。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官网显示,张嘉恒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其在入职哈工大前创立了多家科技公司。

 

据中国网财经报道,深圳市萱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21日,实缴资本约为3916.67万元。张嘉恒是持股38.40%的自然人股东,同时也是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该公司成立三年间,投资人频繁变更。2020年3月16日,深圳市萱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时新增了苏晶、陈曦、张晃淳、刘婷婷4位董事。同日,投资人变更一栏显示,苏晶、张嘉恒均由持股40%变更为持股38.40%;刘婷婷、张晃淳均由持股7%变更为持股6.72%;张彦斌由持股6%变更为5.76%;新增投资人持股1.2%的代睿涵、持股2.8%的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三号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8月3日,张晃淳、苏晶、刘婷婷、张彦斌同时退出投资人,并新增投资人持股57.60%的深圳琳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文标题:萱嘉生物涉嫌传销安幕茵遭查 被驻马店法院冻结1500万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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