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中国青年报)
22日上午,媒体披露保利北京一副总在一群里发了个红包之后要求群里的媒体人转发一则营销文章,并称“不转发就移出群”。一些媒体人觉得有辱人格,纷纷退群。之后该副总道歉,表示其所说话语“唐突”,恳请原谅。
这是一件与企业宣传和公关有关的事情,该副总说话语气确有不妥,对保利的公众形象多少有些影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都比较重视公共关系,而公共关系也早已是大学里的一门专业课程。工商管理、传播学、国际政治、公共管理等学科都开设有相应课程。也就是说,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基本都知道公共关系是组织战略与运营的重要保障。公共关系之所以重要,其意义在于可以更好地处理组织与社会的各种关系,减少外部因素对组织的干扰,并且能够将外部关系转化为组织发展的有利因素。
目前,企业在管理公共关系问题时普遍将企业与媒体的关系看作一种生态关系,相互影响的同时也把对方当成自己发展的一种资源。处理媒体事务的“群”本质上就是生态链上的一个环节:企业需要媒体帮助来扩大社会影响、促进营销业绩,媒体也在与企业的合作中获得赖以生存的资讯和广告收入,“群”就是双方合作的工作平台。“群”可以纯是为了工作,可以是为了维系人际关系圈,但也只是“企业-媒体”生态链的一个环节而已。当然,在“企业-媒体”生态链中,企业可以选择更信任的媒体,在合作中享有优势地位。由此也可以理解那些掌握了企业巨额广告资源的“老总”们,是如何在媒体的追捧之下变得来越傲慢了。
保利北京这位副总的不妥言行,并不能机械地解释为是个人行为。他在面对媒体时所展露的姿态无疑是居高临下的,这种心性可能是由来已久。对国内知名企业来说,这件事需要汲取的教训是:公共部门的负责人乃至所有企业高管都应该意识到企业与媒体的关系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共生关系。不能将媒体当作可以随意指使的舆论工具,更不能将媒体当作可以用金钱收买的工具。换言之,企业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时不能“利字当头”,既不能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考虑社会效益、社会责任,也不能将利益相关人看作是仅有“刺激-反应”的经济理性人,以为用钱能摆平一切。
不论是企业还是媒体,无疑应注重“企业-媒体”生态链的良性循环,遏制利益驱动导致的伦理后果。近年来,“共生”理念的社会影响越来越大,企业和媒体都有必要对此有所了解。共生的本意是指共同体的生存,较近于《论语》中求同存异的涵义。企业与媒体虽然营运模式不一样,但有着共同利益。如果能够适度遏制利益驱动,将能产生很好的社会效益。但是,毕竟市场经济社会不是道德理想社会,“共生”的共同体始终是一种想象,社会运行仍应坚守权利、法治等基本规则。企业要遵守法治,也要讲求伦理,必然要在公共关系上遵循基本的伦理原则。具体来说,在对待与媒体的关系上,除了基本的人格尊重之外,也应维持公平竞争原则。就算有的媒体属于企业自办的,也不能用内部权力或财务手段迫使媒体违背基本伦理。
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文标题:不转发就踢出群?企业公关不应“利”字当头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