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流量的危害在于,不仅会扭曲网络用户的决策机制,也会侵害不特定市场竞争者的利益,乃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3万元刷出近3000万游戏点击量,刷完量却未收到款,并由此引发全国首例暗刷流量案。5月23日下午,此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暗刷流量这一在互联网界隐秘的潜规则也首次曝光在公众面前。
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合同当事人通过作弊造假行为进行欺诈性点击,违反商业道德底线,违背诚信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合同无效。因此,法院对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获利,另行制作决定书予以收缴。同时,将涉案其他违法行为线索转交相关部门另行依法查处(2019年05月24日北京青年报)。
由于方便快捷,网络销售正成为商品交易的主渠道。网售产品的数量与买家评论在一定程序上反映网络产品的质量优劣及受欢迎程度。其中,流量成为网络用户选择网络产品的决定因素之一。很遗撼,暗刷流量竟然成了当下市场流行的潜规则。首案的审理自也揭开了其中的玄机。
比如,本案涉案的2800万点击量需要在15天中借助每天超百万手机用户点击才可实现。为完成这一任务,中间商层层分包,通过搭其他广告便车的方式来刷访问量,更有甚者利用机器模拟用户“机刷”,自然导致了流量的严重失真。
虚假流量的危害在于,不仅会扭曲网络用户的决策机制,也会侵害不特定市场竞争者的利益,乃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用此案审判长张雯的话说,暗刷流量对于真正致力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人来说是一种不正当竞争,不利于网络治理法制化。
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明确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用专家的话说,商家通过数据造假,给潜在消费者营造出一种商品很受欢迎的错觉,这显然是一种商业欺诈。对此,司法理当说“不”。法院判定将获利予以收缴也在情理之中。除此之外,其涉案当事人还将受到被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商业禁入以及其他经济处罚。事实上,只有让其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才可能以儆效尤,才能够惩前毖后。
此案的宣判,无疑从法律层面给互联网领域通过非法方式提高网上浏览量、数据交换量等行为敲了一计警钟。对于那些分包人以及参与制造虚假流量的“水军”也会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要知道,这些“水军”正是暗刷流量潜规则大肆流行的有生力量,只有通过典型案例的警示,才能让其充分认知这一行为的违法性,从而避免成为此类违法行为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