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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被罚不足一年后 公司再被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0/8/1 9:33:52   来源:新浪财经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新浪财经)

来源:红刊财经

作者:红兵

7月30日盘后,*ST东洋公告称,公司于7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3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同时,*ST东洋控股股东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也因其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关于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决定,*ST东洋称公司及控股股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级市场方面,7月31日早盘,*ST东洋开盘一字跌停,报价1.89元。

据记者了解,针对本次*ST东洋被立案调查事件,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最终对*ST东洋实施行政处罚的话,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5月8日收盘时持有*ST东洋,并在2020年5月9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近两年,*ST东洋的经营发展并不平稳,就在本次被立案调查不足一年前,*ST东洋因涉嫌多项违法事实,已经在2019年9月份被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针对2019年9月份*ST东洋被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事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6日至2019年5月6日期间买入*ST东洋,并在2019年5月7日卖出或继续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广大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编辑

记者据“天眼查”获悉,*ST东洋是一家主要从事海水鱼虾贝藻育苗、养殖及海洋水产加工出口业务的公司。有市场分析人士表示,今年以来,*ST东洋股价连创阶段新低,公司基本面并不稳定,投资者还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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