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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他们对外宣传说一等奖的中奖率只有3%,但顾客抽中的怎么全是一等奖,这背后不会有什么套路吧?”
近日,家住杭州上城区丁兰街道的李阿姨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反映,怀疑有人在超市诱导消费者购买珠宝玉石首饰品。连接中奖李阿姨反映,她从超市购物后,有人跟她说凭购物小票可以抽奖。李阿姨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结果“幸运”地抽中一等奖,获得了一张价值2000元的抵扣券。随后,她被带到一家名为“珈玉珠宝”的柜台,柜台店员称中奖率只有3%,还承诺柜台商品全部都是正品,可以出示鉴定证书,“假一赔三”。李阿姨放下顾虑和迟疑,当场选了一款标价2580元的和田玉挂坠,补了差价580元买下来。第二天,李阿姨再次经过超市时,发现连续有2名顾客都抽中了一等奖,店员也带对方挑选首饰。她质疑活动中奖概率的真实性,怀疑抽奖活动是个圈套,于是投诉。发现猫腻执法人员到实地检查,该珠宝玉石店设置的抽奖活动公示注明,分特等奖和一等至三等奖,其中特等奖(中奖率1%)为免费赠送指定款和田玉挂件,一等奖(中奖率3%)为2000元现金折抵券,若刮开区显示“谢谢惠顾”即为未中奖。
在该店铺柜台下方的抽屉里,执法人员发现了2盒未刮开的抽奖券,随机抽取部分刮开查看,其中一盒抽奖券刮开后均显示为中奖,且大部分是“一等奖”,另一盒抽奖券刮开后均显示为未中奖。在证据面前,该店铺负责人道出了他们的“套路”,他们将中奖盒内大部分的中奖券设置成“一等奖”,店员根据顾客选择的抽奖盒就提前知道是否中奖,再结合其他环节设置,最终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店家受罚经查,“珈玉珠宝”柜台销售的商品都有合格证,且明码标价,但执法人员表示,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珈玉珠宝”玉石店为达到销售目的,未按照其宣传公示的抽奖概率进行抽奖,故意提高消费者的中奖概率,诱导或迎合了消费者的购买心态,使消费者无法或错误地判断商品的真实价格。该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属虚假的“有奖销售”销售商品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之外,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珈玉珠宝”立案调查,最终处以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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