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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反映成都龙泉驿1040传销问题



发布时间:2021/9/23 21:58:38   来源:直销热评   

本文来源 |直销热评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网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删除


同城反传小编其实看到成都龙泉驿打击传销的活动一直不断,但是无奈的是很多人都被洗脑了,不能自拔!

深夜突袭,龙泉驿打击传销!

网友反映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2020.12.25日我被网友以介绍工作的名义骗到四川成都龙泉驿区的传销窝点,被骗了69800元钱,在发现是传销以后就报警了,当时还带着警方去了传销窝点,阻止了一个正要被骗去交钱的女生。

我在大面派出所做了笔录和口供,把传销窝点和传销人员名单及作案用的电话号码都写上了。因为自己被骗过,所以一直很关注这个问题,最近看见知乎上有很多网友反应过被骗去这些传销窝点,传销人员实在猖獗,特别是里面很多人明知道是传销还要做传销,将很多在校大学生都骗进去了,实在可恶。希望警方能对这个情况引起重视。下面的图片是当时我被骗到传销里面时收集到的传销窝点,tfyj是天府逸家的意思。真心的希望当地政府能对这个问题引起重视,受害人真的很多。我逃跑时,他们又新骗了很多不知情,又没有什么社会经验的人进来,到处招摇撞骗。

官方回复内容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从今年6月底起,区市场监管局与区公安分局加强对该区域重点关注,联合小区物业对天府逸家、万卷山、炜岸城、卓锦万黛等小区进行了多次整治。7月13日晚和7月19日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街道、社区在合能四季映像小区、百悦城小区开展了扫黑除恶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宣传活动,现场对群众进行了广泛的普法和具体打击传销犯罪行为宣传,让群众和涉嫌传销人员认清传销以及其危害,参加和观看宣传活动群众近一千人。后期还有多场打击传销宣传活动拟在龙泉大面万卷山、天府逸家等小区举办。您可提供涉嫌传销人员的具体地址,及时报警,部门将根据情况开展联合处置。

可能还有小伙伴会问什么是1040传销呢?

一、“1040阳光工程”传销案

经调查,2019年9月,郑焱芬、罗正文等人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通过缴纳69800元(21份,每份3800元)加入该组织,成为会员,发展29名下线就可晋升为老总,宣称在2至3年可得到1040万元回报。该传销组织设置有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等晋升机制,谎称“1040阳光工程”是国家秘密、暗中支持的项目。2020年1月,公安机关抓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33名,冻结资金300余万元。2021年4月,被告人郑焱芬、罗正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其余人员分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我被最亲的人骗去69800传销洗脑的经历

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但是每想到这件事情,我心总会很痛,因为我是被我最亲最爱的人骗了,而且最亲最爱的人在那边,竟然会变得贪求名利,现在我只能无力地说,69800我恨你!

我在广东,毕业到现在工作了六年多了,期间相处了一个女朋友,虽然谈不上白领水平,一个月九千多的收入,算上日常消费,至少也能存上六千多元,五六年期间,存下大约也有三十多万元,女朋友那边以前工资是五千多元,做她"生意"的时候,我知道她也存了10万多元,准备明年结婚,但是今年年初,被她哥哥叫去湖南考察她的生意,本来我也想跟去的,但是因为工作忙,就没去了,她去了七天回来,就把工作辞掉了,说是要跟她哥哥去湖南做生意,这个生意很有前途,问她具体是什么生意,她说是饮食方面的,实在是留不住,只能由她去了,一个月回来见一次面,我有好几次都想去湖南见她,她总说湖南房子没安顿好,生意比较忙不方面等等推脱了,一直没去湖南见她。

终于,六个月后,她有一天突然邀我去湖南星沙,也就是她做“生意”的地方,因为我公司有十天的年假,她要我把年假用了加上中秋假期,去湖南陪她玩一下,顺便看看她的“生意”与见家长,这我当然很高兴啦,马上就向领导把十天的年假都请了,买上到湖南长沙的高铁,直奔女朋友那边。

到了那边,见到女朋友,高兴场面就不多描述了,反正第一天,她们一家很热情地招待,我看不出有什么异常,她们住的小区非常高档,生活质量看上去非常高。

第二天一早,就被女朋友叫醒了,说带我去她朋友那边玩玩,我也没多犹豫,洗漱完了,就陪她出去了,去到她的朋友那边,装修是一样的高档,和她朋友聊聊家常,与和女朋友在广州的趣事,也没什么异常,聊到差不多的时候,突然,她的朋友说,要我见识一下她们做的生意,拿出了笔,跟我分析投资一份3800,21份69800之类的,具体的我是忘记了,反正就是投资69800可以赚到1040万就对了,这个,我当然是不相信的,但是女朋友在场我也不好意思爆发,等到聊完走的时候,我和她走在小区里,我问,你真的相信投资69800可以赚到1040万吗?女朋友没说话,让我继续与她走朋友,接着就明白了。。。

之后的六天,和她拼命走访朋友,听她所谓的朋友分析这1040万怎么来的,六天的内容细节,我就不多写了,反正他们的目的就是让我相信,这69800是国家允许的合法投资行为。

具体的原因如下:

1、所有的钱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每天都有很多69800的交易,如果不是国家允许的,银行会不怀疑这笔钱吗?再说,交了这笔钱后,一个星期返回你19800作为你一年的生活费用,如果不是国家谁帮你考虑那么多?如果是传销,赚了你的钱还会返回给你吗?

2、所有的收入都要纳税,国家规定纳税的项目都是合法的。

3、这个项目运行了很多年了,但是从来没有事情,如果是不合法,国家会让这个项目存在那么长时间吗?

4、做那“生意”的人,上面都会发一张联通的电话卡,入的集团网是无限扩张的,最重要号码没有“4”意思国家暗示这个项目“没事”你放心做,如果不是国家支持,怎么能无限扩充集团网?

5、做“生意”的人每天都通过电话联系,如果有问题,国家监控电话聊天,我们全部都被捉,但是事实上却没事。

6、你看我们像传销吗?有限制你自由吗?有谁那么有本事能把一批人调到异地操作。

7、所谓的传销被捉是因为当地ZF为了某种原因,请我们去扮演传销被捉,这头被捉,那头就放了,而且网络上的负面信息都是国家暗中发的,就是宏观调控,不让那么多人加入,加入的人就是,有头脑,有胆量的现代化商人。

8、领导人话中有话支持。

以上那8点就是我记得的那么多,反正我不相信,女朋友就说,那你挑出毛病吧,让我知道这个项目是假的,早日脱离,我于是找出很多毛病,但是,他们却说我是“牛角尖”我找出的反驳理由是:

1、国家的税收?有发票吗?没发票怎么证明它是税收?这个是保密的?没问题,至少请让我看看纳税的证据,否则凭什么相信纳税了?

2、关于返回生活费用的问题,我觉得,如果我是传销这个项目的,我也会返回生活费用给你们,至少要你们相信了,让你们有信心拉更多的人过来,这个项目才能运行下去!

3、联通靓号,没“4”的号码花一点钱还是能买到的,至于那无限集团网,谁能证明它是无限的?听谁说的?再说,办一个无限集团网不难。。以中国的国情来说。

4、你们为什么不被捉?有证据捉你们吗?你们打电话说的是“做生意”出门在外,见到熟人不打招呼,怎么找证据捉你们?捉人也要有证据啊!

5、关于69800异地操作,其实就是一个游戏规矩,定好规矩,你要上钩,自己来长沙,谁调动你了?把一批已经从事的人调来调去都行?我想也没问题,那个老板赚了那么多钱,花一点钱让他们搬家没问题的,当地公安的车帮忙搬家?你看到吗?只是听说吧?真正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你知道吗?或者是一群穿着警服的人帮忙搬家。。警服。。cosplay。。。不难。

6、当互联网出现太多的负面信息,清除不掉怎么办?简单啊,有句话叫做“以假乱真”,负面信息是吧,我去导演一些负面信息,破绽你很容易找出的,六十岁老头被捉,搜出大量现金、学习资料。。。事实上,行业规定从事的条件是22~50岁,所有的提成都是银行转账,家里不允许留那么多钱,那些临时做的笔记要当场销毁,在行里的人一看就是假的。。再说,网络上说69800不好的是另一家传销公司。。这个我只能说你们天真了,用脑子分析一下就知道了。

7、国家宏观调控,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减少贫富差距,防止资金外流,我说,调控个头,什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假设这个是真的,每个人赚1040万,你们这群人赚了那么多,剩下的十多亿中国人呢?这是增大差距吧?再说一部分人?你们叫来的都是自己的亲人。。怎么可能说一部分人?

8、假设1040万大家都能赚,你算过全国几千万的人乘以1040万等于国家多少年的收入吗?反正我是不会算的。。。。

9、与社会脱节了,怎么成为有素质的现代化商人?就凭语句交流学习?

10、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看到哪一个已经出局的老总?也就是赚了1040万的?寥寥几个吧?也是听别人说的?我不怀疑有已经上总的人,这个传销肯定是让别人看到有成功的人在,你们才会有动力,但是上总的有几个呢?上总真的能赚那么多钱吗?数学不好,计算不了,但是回去查看了一下高人的计算方法,我发现,还真的是天文数字。。。。。。

11、如果你赚不到1040万,也只能怀疑自己的能力,最后离去!

我这个不是写感情的事情,最主要是把我这七天了解的东西全部写出来,女朋友我是不可能劝回了,因为她深信,但是我有义务把我这七天所知道的告诉更多的人,或者我写得不是很好,但是绝对是我真实的感受与想法!

ps:那些人可能会讲到不管黑猫还是白猫,捉到耗子就是好猫,这是邓小平的话没错,但是不是1998年提出的,因为邓小平早在香港回归(1997)就那个了。。。这句话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1967年左右提出的。

如果万一去到那边,记住,表面上要顺从,因为他们就是千万百计让你相信,他们真的没有骗你,因为他们已经进入了骗局,他们说的都是真话,因为这个是他们了解的东西,和他们反驳,除非你手上有足够的理由,不要像我一样,被气愤冲昏了头脑,要听清楚他们说的每一句话,回来后才有足够的理由反驳,现在我就是找足够的理由反驳她,争取回女朋友!

这部分完了,在下面层楼我会继续更新69800的漏洞的,我是从网上找的资料,当然也分析是正确的才发到这里。

1楼

以下是转发一个广西做69800对于这个项目的理解,我看过了,模式是一样的

框架如下,请认真欣赏:

《一》.所从事何种行业的性质、由来。

大家所从事的行业叫纯资本投资行业。是一项政府项目,也是一个试点项目。

1,国家给政策,当地政府提供平台,引进广西外的民间闲散资金进入广西进行再分配,对地方政府来说是一个“先引资后招商的引资工程”。对投资者个人来说是一个投资项目。目前尚在试点阶段,放在广西试运行。

2,投放地点为什么是广西?为什么只能在广西作为试点。

大背景: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广西的开放合作带动整个西部大开发”

小背景:

a“北部湾经济区”的开发,2006年3月开始筹备,2008年2月21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北部湾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成为珠三角、长三角和滨海经济开发区后的国家发展第四极。

b广西的高度自治权利,且为了配合北部湾的开发,中央给了广西政府四个特权:内政、外交、土地管理、金融制度先行先试创新权

c南宁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

3,意义:对当地政府(目前南宁最少有30万投资者):

a引进外来资金,促进当地基础建设。(每人带来5万资金存入当地银行参与流通计算)

(每30万人x5万=150亿,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1.2万亿,2007年通过传统的招商引资百企入桂才解决了19亿元,而民间沉淀的资金就有35万亿!)

b通过投资者的消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30万人x3000元/月=9亿/月)

c纯资本投资上交的税金使得地方政府最直接受益

《二》操作模式的由来和特点

a引进:纯资本运作的操作模式1998年引进,通过三年的初步实验和改良后,2001年7月由现在的政治局委员“刘延东”和时任广西自治区书记“刘奇葆”在有广西组织22个部门开始布置,并试点在广西运行。2006年北部湾开发启动,为了加大融资力度,该模式在政府的领导下开始进入南宁,并提高从业的门槛(原来可以买1股现在最少要买21股)。

b特点:

1,整个运作在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监督和调控下进行,吴仪的十六字方针:“允许存在、严格管理、低调宣传、限制发展”

2, 仅在广西作为试点运行,通过负面新闻报道和调整从业门槛来调控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十六字方针的体现)

3在具体操作上借鉴了“股票”、“社保”、“商业保险”“直销(原来叫传销)”的精华

《三》从事本行业的条件

1, 年满18岁,1张有效身份证。

2, 一个推荐人。

3,5类人不可以从事:国家公务员、现役军人、在校老师和学生、逃犯、广西本地人

《四》 投资额度、投资回报率、周期

股权认购。一张身份证可认购1-21股,每股3300元+500元认购费,不接收21股以下的低起点,一次性投资。一张身份证21股封顶!

1)认购 1股,投入500(资格)+3300=3800元,获利(基数)350万,所需时间6~7年

2)认购11股,投入500+11x3300=36800,-7600返还=29200实投,获利(基数)550万,所需时间3~5年

3)认购21股,投入500+21x3300=69800,-19000返还=50800实投,获利(基数)750万,所需时间 1~2年

4)认购46股,投入500+46x3300=153300-49000返还-1000返还=103300实投,获利(基数)1.25千万,所需时间1年

《五》 如何操作?

1 股权认购和股权销售。股权销售任务:每一位投资者有3个名额提供给自己的合伙人。

合伙人的股份自下而上层层累加。

2 发展成绩不同,对应的级别不同。晋升制度:五级三晋制

级别 累计拥有股份 其它条件 晋升时间 月收入

1员工,1~2股, 当月当日晋升,1~9.9千

2组长,3~9股, 当月当日晋升,1~9.9千

3主任,10-44股, 当月当日晋升,1~9.9千

4经理,45-539股,培养两名主任,次月1日晋升, 1~9.9万

5老总,540股,培养三名直接经理,隔月1日晋升,10万~99万

(下面发展25人就可以股份超过540晋升老总了)

4 三大奖金(1直接提成,2间接提成,3销售补助)的分配:

3800元(100%)如下分解:

10%缴税(行业);3%老总效益分红(6-10万)每月

23%运作成本;52%的直接、间接提成;12%同级间的销售补助

直接、间接提成、销售补助分解:

级别、 直接提成 ,间接提成 , 同级间销售补助

老总) 无 10%(380元) 1.5%(57元)

1.0%(38元)

0.5%(19元)

经理) 42%(1596元).12%(4456元) 3%(114元)

2%(76元)

主任) 30%(1140元).10%(380元) 4%(152元)

组长) 20%(760元).5%(190元) 无

员工) 15%(570元).无 无

5 行业精华:成功出局(到老总份额后拿够4代钱就要出局,没有金字塔)然后由老总的下线(直接)再重复老总的过程,公交车一样有下有上,逐级推。

《六》 资金管理(行内人参与,身价管钱、钱管人、月月清资金不沉淀)

1.申购资金管理(3名经理负责)注:身价指还未拿的那部分钱。

50万身价(200股)的填写申购单,80万身价(300股)的负责审核,100万身价(400股)负责存到指定行业账户。

申购单3份:工商局、公安局、北海

申购现金不能超过30万元,30分钟内存到指定账户,否则3经理业绩归零,上面的老总负责赔付申购资金并自动获得3经理的股份。

2.行业资金管理(4名老总)

700万身价(380X)负责开卡(上限50万)作为指定的行业账户。

500万身价(57X)设定前3位密码

300万身价(38X)设定后3位密码

100万身价(19X)负责监督

你不可能为了芝麻丢掉西瓜,因此你不可能卷款逃跑。

3.工资发放(3名经理负责)

50万身价(200股)监督

80万身价(300股)监督

100万身价(400股)发工资

不定时不定点,每月15日前发放,具体时间地点提前半小时通知。

每次发放工资的现金不能超过30万元,30分钟发放完毕,否则3经理业绩归零,上面的老总负责赔付工资并自动获得3经理的股份。

先员工后组长,自下而上发放。

(高起点后,从业人员的工资直接由两名老总发放)

《七》行业特点以及推荐人的责任

1, 四大特色

a零风险

b可转让,可继承;

c无压力,资格只上不下,不滑落

2, 三大扶持:

a五到七天考察期间当地费用承担。

b晋升经理时推荐人给你1000元现金奖励

c晋升老总时推荐人给你10000元现金奖励

举例:你的推荐人申购21份,你也申购21份,依照奖金分配比例,你的推荐人可以在你那里获得6100元提成,但你的推荐人要支出11000给你,亏5000元。要强调:你的推荐人不赚你一分钱!是为了帮你才介绍这个行业给你的

以上就是框架,看后有何感触?

“69800”元3年赚1040万 ,云龙检察官:没有一夜暴富的好事

“西部开发的国家扶持项目,能够解决就业,带动当地经济,目标是培养现代化商人,造就千万资产的人,实现中国梦”;“投资69800的入门费,两三年内赚到1040万,就可以拿钱出局”……这些,都是“1040阳光工程”(又名“1040连锁经营业”)承诺给众多投资者的投资回报。

“1040阳光工程”凭借着将近150倍的金额回报,以及种种诱人的好处,瞬间进入大家的视野。是致富机遇?还是荒诞骗局?云龙区检察官剥茧抽丝,逐渐揭开“1040阳光工程”的真实一面。

名利双收,神奇的“1040”阳光工程

2014年5月,在南京工作的张女士在一次与朋友的谈话中,得知了一个名叫“1040阳光工程”的国家扶持的项目。谈话过程中,张某向张女士介绍“只要交纳69800元,就能在两三年内赚到1040万”等等“1040阳光工程”项目的诸多好处。最初,张女士心中还是带有一丝顾虑的,但在接下来的七天时间里,张某带着张女士走家串户去拜访已经投资了“1040阳光工程”的人,这些人不断地向张女士宣传着项目的种种好处,并强调这是国家“暗中扶持”的项目,不要声张。

张某向张女士介绍,每个入门者需要交纳69800元,作为购买份额的费用,在一个月左右会返还19000元。只要交纳了这69800元,就成为了“1040阳光工程”的主任,可以发展身边的亲朋好友加入项目,每介绍一个新人都会获得分红。介绍3个人就会升级成“经理”,介绍人数达到29人,就会升级为项目的“老总”,“老总”可以投资国家的航天、电力、高铁等大型项目,年轻人可以被选拔成为国家干部。

最终,在巨大的利益回报诱惑下,张女士顾不上心中的疑虑,迅速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将卡交给了张某,并向卡中转入69800元,投资了这个“1040阳光工程”项目。

暗藏玄机,检察官剥茧抽丝寻真相

2017年11月,多名群众报案称,其在他人介绍下参与“1040阳光工程”项目,收取69800元作为入门资格,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导致多人被骗。

这个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到底是一个致富的投资项目,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

承办检察官仔细听取了证人的证言,经过认真分析,发现了“1040阳光工程”的诸多疑点。首先,“将近150倍的投资回报”、“国家暗中扶持项目”等等好处,的确能够瞬间让人动心,但过于荒诞;其次,所谓“1040阳光工程”项目并没有实体业务,也没有实际的经营产品或服务,更不存在其宣传的新型“经济模式”;最后,一个项目的好坏要看投入产出比或者未来的发展前景等等,但“1040阳光工程”违背市场规律,甚至触碰了道德底线。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投资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是典型的“庞氏骗局”,属于非法传销行为。

2018年1月,云龙区检察院依法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犯罪嫌疑人董某甲、董某乙、张某批准逮捕。

传销诈骗,隐藏在阳光下的黑暗

2018年3月到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董某甲、董某乙、张某三人陆续被抓获归案。

经审查,三名犯罪嫌疑人对组织参加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令承办检察官惊讶的是,这个“1040阳光工程”,背后竟存在着巨大的传销链。截至三人被抓获时,犯罪嫌疑人董某甲管理、发展下线达50余人;犯罪嫌疑人董某乙管理、发展下线达50余人;犯罪嫌疑人张某管理、发展下线达40余人。参与人员包括了合肥、南京、徐州等多个省市地区。

2018年12月5日,云龙区检察院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最终,被告人董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被告人董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人,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网页链接:http://www.hotds.com/news/html/31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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