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读法网讯:近日,浙江乐清法院审理了一起“白吃外卖”的案件,被告人沈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还被没收了一部犯罪用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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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8年10月6日到11月16日,沈某有18次外卖申请退款的记录。其中,有16次的申退理由是“食物里有头发”,另有两次申退理由为“食物是酸的、没有事先告知餐品无法供应”等。沈某和商家联系后,成功退回餐费13次。另有5次是商家认定其为恶意讹诈而拒退餐费,或沈某自己出于害怕心理取消退款申请。
据沈某供述,为了能吃霸王餐,他还使用两个手机号,并多次更换配送信息以防被商家认出。当被问及这样做的原因时,22岁的沈某表示“自己没钱”。
这是一个让人又好气又好笑的回答。年纪轻轻、身强体壮,不是想着怎样靠自己的劳动谋生,而是整日琢磨着怎样钻空子、占便宜,怎么可能“有钱”呢?
一直以来,在买卖双方间,消费者都处于“被重点保护”的地位,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购买方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敲诈勒索。沈某之所以落到获刑的结局,除了他好吃懒做,还因为他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无论是在线上还是线下,没有一种法律制度容忍白吃白喝的人;
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没有一个社会欢迎不劳而获的人。这些道理,在狱中的沈某应该想明白,那些与他有类似行为或念头的人,也应该趁早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