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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全家便利店被曝卖超期烤肠,此前全家11家分店曾因食品安全问题被罚



发布时间:2021/8/26 23:06:51   来源:消费者报道   

本文来源 |消费者报道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网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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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里的烤肠,不知道大家吃过没有?但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些烤肠到底是什么时候放进烤架的呢?

据媒体报道,8月22日,网友林先生在上海“全家便利店”大连路三店和彰武路三店购买烤肠,食用后多次腹泻。在追问便利店店员后,林先生发现“那个烤肠当时已经超过规定的售卖时间了。”

记者致电“全家便利店”全国热线时,客服回应称:对烧烤类食品的售卖时间有强制规定,不得超过4小时,超时必须报废。然而在林先生提供的视频中,店员称烤肠是前一天4点放进烤架的,远超规定时间,而在另一家门店,店员表示,不记得几点放进去的。

全家承认:上海部分门店售卖超期烤肠

8月24日晚间,全家官方对上述门店售卖超期烤肠事件作出回应称,经核查,大连路三店、彰武路三店存在违反公司关于烧烤类商品4小时报废规定的行为;公司方面十分重视,已于第一时间责令两间门店检讨并即刻整改;并在全国范围加强贩售期限管控要求的宣导与落实。

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在2018年印发《关于小型超市(便利店)从事菜肴复热、分装类经营活动食品经营许可监管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速冻或冷藏菜肴应采用耐热用微波炉加热食品级包装材料密封包装。按预包装冷藏膳食标签上载明的保存条件保存;超过保质期的,应当按规定予以销毁。复热完成后的菜肴应当在备餐专间内保温,保温时间从复热完成时起算不得超过4小时,超过4小时的应予以销毁。复热后的熟食不得再次冷藏或者冷冻。

实际上,在便利店行业,对烤肠等短保商品采取的是当天清货的处理办法。烤肠等烧烤类食品是从加热开始计算,如果超过4小时将被报废也早已成为行规。

8月25日,据澎湃新闻报道,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将对相关“全家便利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立案调查。

旗下超50家分店曾被行政处罚

此次涉事店铺关联企业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注册资本约4.86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凌孝平,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经营;百货、化妆品、服装等批发零售。

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涉及数十起法律案件,案由包括买卖合同纠纷、生命健康权纠纷等。此外,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多次因产品问题被行政处罚,如2020年10月,该公司因出售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被没罚188万;2021年1月,该公司因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没罚近59万。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已超2000家(全部状态),超50家分店曾被行政处罚,其中11家分店因食品问题被处罚。如西藏北路二店曾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被没罚超5万;城中西路店因“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超标食品”被罚2千,漕溪北路七店因“经营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被罚款5000元。

去年曾因发布低俗广告公开致歉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消息,2020年5月27日,账号主体为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的“全家微生活”微信公众号发布标题为“多网红激情画面流出.AVI”的广告推文,引发网络热议,被众多网友投诉。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已于当天对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并已正式立案。

据悉,被责令整改的这条全家推文实际内容涉及冰淇淋、雪糕等产品,该微信文章发布后阅读量迅速达到10万+,引发网友不满。目前,在全家微生活公众号上,该微信文章已被删除。

针对此事,5月28日,全家便利店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我们非常抱歉,全家微生活头条推文,引起您的不适,真的,非常抱歉!对于此次思虑不周,我们已深刻反省,痛定思痛、引以为戒。也请您继续监督我们、鞭策我们,我们会更加努力,为您继续提供更好的便利生活服务。”

2020年8月1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发布广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为由,对上海福满家便利有限公司罚款90万元。

网页链接:https://www.ccreports.com.cn/show-15-367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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