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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呦蓝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呦蓝生物”)因利用多层返利制度涉嫌传销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资金97万余元。
资料显示,呦蓝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旗下主要代理的产品品牌包括艾璐卡以及纽西之谜护肤品系列。
01
涉嫌传销被罚没97余万元
记者从沪市监闵处〔2021〕122020002901号处罚文书获悉,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7月29日对呦蓝生物作出处罚。
据处罚文书显示:2020年01月01日-2020年12月22日期间,当事人呦蓝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了促进产品的销售,利用多层返利制度吸引发展人员再发展其它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采用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上线报酬的“团队式计酬”方式,对外销售蜗牛霜等13款产品,销售金额共计114.71万元(含税),违法所得人民币47.08万元。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组织传销的行为是以销售产品为目的,且在案件的调查中,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有关协议、单据、文件、记录和其他资料等证据材料等因素,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从轻行政处罚的决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如下: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柒万零捌佰元壹角(¥470800.10);
二、处罚款: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罚没款共计人民币玖拾柒万零捌佰元壹角(¥970800.10)。
02
创新不是触法理由
天眼查资料显示,呦蓝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注册于2017年12月15日,注册资金200万元,法人代表为范珊珊,同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50%。据该公司官网显示,呦蓝旗下主要代理的产品品牌包括艾璐卡以及纽西之谜护肤品系列。
呦蓝生物成立于2015年10月,11月与新西兰国宝级护肤品牌纽西之谜达成战略合作,推出纽西之谜湾蓝系列。同年,法国自然系护肤品牌艾璐卡成为呦蓝旗下核心品牌。2020年,呦蓝将品牌矩阵开拓到大健康领域,并联合中科院控股中恩医药推出艾璐卡运动营养食品。在今年4月的呦蓝春季发布会上,创始人范珊珊发布了呦蓝2021战略规划落地解析,她表示,在精准的品牌战略布局、产品布局和全面细致的服务体系建设下,呦蓝将赢得更大的市场。
针对产品销售模式“打擦边球”以及大健康领域布局规划等问题,有媒体向呦蓝生物方采访,但是呦蓝生物并未回应相关问题。
此外企查查显示,呦蓝公司旗下平台呦蓝APP是一款面向20-40岁年轻人的购物平台,集线上商城、线上培训、素材分享、企业资讯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App,客户可在线上商城下单购买艾璐卡、纽西之谜的产品。
据百度百科介绍,“呦蓝YOULAN”的寓意为“轻松生活,愉快创业”,为有创业梦想的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女性提供一个轻松创业平台。截止2016年9月,“呦蓝YOULAN” 号称拥有十几个核心团队,团队成员超过十万。包括呦蓝YOULAN·SUNNY团队、呦蓝YOULAN·迪儿团队呦蓝YOULAN·小猫姐团队、呦蓝YOULAN·晴家团队、呦蓝YOULAN·M团队、呦蓝YOULAN·阳光团队。
呦蓝生物创始人范珊珊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作为女性要实现自身价值,最关键就是找到自己前进的方向,选择一个利于创业,同时有自我提升空间的平台是十分重要的。
是的,创新、创业本身没有错,值得提倡和推广。虽知创业多有不易,但纵有万般艰难,也不能为了暂时的眼前利益踏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创业是很艰辛,更要坚守法律底线,树立守法意识,坚决不能触碰违法犯罪红线。
03
互联网风靡下,传销线上化
其实,几年来企业传销的案例并不少见。例如,近期宣判的云联惠传销案,2013年底至2014年初,黄明等人相继成立“云联国骥”“云联惠”等公司,运行云联惠云联商城网络平台,以“消费全返”“消费共享”为名诱使他人注册成为会员,近900万人的血汗钱被骗,涉案金额高达3300多亿。
此外,还有2018年轰动一时“权健事件”,随着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权健公司及束昱辉等12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权健公司被判罚金人民币1亿元,束昱辉获刑9年,罚金5000万元。那个号称百亿规模的传销帝国终于画上句号,屹立保健界十五年不倒的神话彻底崩塌。
除了以上两个案例,“华林酸碱平”特大传销案也是一个典型案例,“华林酸碱平DDS生物电渗吸技术”是以调理身体治疗疾病为幌子的传销组织,该组织利用网络平台,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设置投资入门门槛,采取口口相传、定点教演宣传等方式发展下线获取团队计酬,形成多层层级关系。淄博市中院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包某某等20人先后加入该传销组织后,通过传销手段非法获利9亿余元,其中仅包某某夫妻二人非法获利就高达6.9亿余元。
……
传销是一种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其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毒瘤,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是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一直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
在互联网风靡的大环境之下,部分不法企业已把传销活动从线下逐渐转为线上,在互联网外衣的包裹之下形成更加隐蔽、手段更加新颖的新型传销,更充满迷惑性,这常常使得普罗大众难以区分、深陷其中。
呦蓝生物的销售模式触犯了《禁止传销条例》,是对我国法治建设持续推进过程中心存侥幸的无脑尝试,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进行行政处罚,彰显了我国在打击违法经营问题上的坚定态度。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传销红线不可碰,企业经营要常悬德摩克里斯之剑,在我国依法治国持续推进的过程中,任何的挑衅行为都将付出惨痛的代价。相关职能部门在线上、线下全方位打击各种传销行为的同时,亦要多角度地及时向社会大众披露不同形式的传销行为,让大众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