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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小米日记化妆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被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2万元。
据《沪市监奉处〔2021〕262021000678号》显示,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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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APP显示,上海小米日记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18日,注册资本 为100万,徐晓汉担任法人,上海德佑化妆品有限公司持股100%。其微博显示是小米日记XIAOMIDI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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