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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召开“破解甜蜜圈套 助力诚信建设”发布会,发布六个典型案例。
海淀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徐进通报了海淀法院近三年审理婚恋交友诈骗案件的整体情况。
婚恋交友诈骗刑事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徐进介绍说,近三年以来,海淀法院共审结婚恋交友诈骗刑事案件45件,从案件数量上看,此类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从犯罪形态上看,通过互联网结识进而进行交友诈骗的行为凸显,除了专门的婚恋社交网络之外,各种附带社交功能、社交属性的软件也逐渐成为滋生婚恋交友诈骗犯罪的原生地。
从双方性别上看,仍然是以“男骗女”为主,“女骗男”和“男骗男”为辅,女性仍然是此类诈骗案件的主要被害人。
从被害人年龄分布上看,被害人为25岁至45岁间的有41件,占比91.1%,被害人年龄为25岁以下的有1件、45岁以上的有3件,与一般婚恋交友年龄分布基本吻合。
从案件特征上看,高额诈骗占比较高,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有15件,占比33.3%,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有13件,占比28.9%;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有17件,占比37.8%,诈骗数额在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以上的案件占比最高,其中有8件案件的诈骗总数额在百万元以上。
从骗财事由上看,被告人为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通常在不同情境下编造各种表面合理的虚假事由,包括治病救人、资金周转、帮助投资、请客办事、感情纠纷、家庭琐事等。
案件认罪认罚率较高、退赔率较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为39件,占比86.7%,不认罪案件为6件,占比13.3%。涉案赃款物的退赔率较低,在审理期间赃款未退赔的案件为27件,占比60%,赃款部分退赔的案件为3件,占比6.7%,赃款全部退赔的案件仅有15件,占比33.3%,且全部退赔的案件绝大部分诈骗数额为10万元以下,诈骗数额上百万元的案件无一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挽回率较低。
诈骗手段多样化
徐进表示,从诈骗手段上看,婚恋交友诈骗案件呈现多样化特征。
第一,虚构身份,编织光环。虚构高校教师、警察军人或企业高管等稳定职业,编造虚假学历、高额收入、房产信息等高端人设,上述信息相互裹挟、互为“支撑”,使被害人产生崇拜、迷恋心理,陷入错误认识。
第二,隐瞒婚情,假冒单身。很多被告人在与被害人接触之初便是假意交往,行诈骗之实。
第三,改名换“性”,瞒天过海。有的被告人为逃避法律追究、增强诈骗行为的隐蔽性,在与被害人交往过程中使用虚假姓名,有的则“更换性别”,假冒女性身份。
第四,广泛撒网,重点突破。在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交友诈骗案件中,被告人往往同时与多名被害人联系、寻求发展交友关系的突破口。
第五,短暂交往,借口索财。通过婚恋网站等交友方式行骗,在交往中多呈现出“短、平、快”的特点,在刚认识不久,即以各种所谓的“合理”事由,提出涉及金钱内容的要求。
第六,假意许诺,借机骗财。通过许诺结婚等方式,加深与交往对方的感情进度,为之后提出钱款需求寻找借口。
徐进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传统观念也在发生改变。婚恋交友也从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逐渐转变为利用互联网等新型平台的自由交友恋爱模式。互联网交友带来便捷的同时,互联网的隐蔽性也给婚恋交友过程中的不实信息提供了滋生地,加之审核监管不严格、审核制度不完备,被害人自我防范意识较弱等因素,促成了婚恋交友诈骗的高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