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今日读法网 - 不忘初心 与法同行

    地  方:

舆情监测 >> 行业热点

首页 > 舆情监测 > 行业热点

电子烟“围猎”未成年人 业界呼吁加强线上销售监管力度



发布时间:2021/8/9 17:38:26   来源:中国商报网   

本文来源 |中国商报网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网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中国商报(记者 王彤旭)今年6月18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重申将依法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同时,持续加强互联网渠道管控,防止互联网领域变相销售电子烟行为对未成年人的侵害。监管之火越燃越旺,然而这一违法行为并未绝迹。中国商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仍有电子烟品牌授权店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此外,不少线上商家也瞄准了未成年人。

                                                文中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告知后立刻删除
 

线上线下销售缺乏年龄管控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看到,几乎所有电子烟的售卖柜台都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的标识摆放到了显眼的位置。有些店员向记者表示,对于进店购买电子烟的顾客,需要先出示身份证,配合进行年龄检验,在确认其已成年后方可提供购买服务。

“有些年龄很小的孩子一看就是未成年,肯定不能卖给他们。有些看起来在成年线边缘的有时候也会卖给他们,或者直接让他们去线上购买。”店员对记者表示。

在线下购买管理趋严的情况下,线上变相销售电子烟的情况却屡禁不止。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关键词“雾化烟嘴”发现,目前各网店均已无电子烟出售,仅有电子烟烟杆充电盒、挂脖链等周边配件产品在售。不过明面上禁售,实则却暗藏玄机。

“根据相关政策,线上停售相关产品,仅销售周边配件。如需咨询门店促销政策,请添加官方客服微信。”记者随机进入一家网店,在询问是否有烟弹出售时,客服人员这样表示。

在记者添加了该客服人员的微信后,该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该网店在深圳有线下实体店。在线上购买后,烟弹和烟杆都支持全国线下门店无理由售后,并向记者展示了不同价格的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该客服人员自始至终并未询问记者的年龄。“还没满18岁,可以购买吗?”当记者主动询问时,该客服人员不再回复。

代理微商有些猖獗

除电商平台之外,许多微商代理也“潜伏”在未成年人周围,为他们购买电子烟产品大开方便之门。

家住江苏连云港市的小杰(化名)今年只有17岁,但已经是一位电子烟烟龄两年的“老烟民”了。他告诉记者,初次接触电子烟是在学校附近的小超市里。“当时我尝试的是一次性电子烟,感觉挺有意思的,有时候就会买来抽。后来陆续认识了几个微商,小超市也不卖电子烟了,我到现在就一直在微商那里买烟。也从一次性电子烟逐渐换成了买烟杆、自己换烟弹的电子烟。”小杰说。

经同学推荐,还未满18岁的小雪(化名)也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和同学出去玩的时候看到她在抽一次性的小烟,飘出来的味道居然很好闻。出于好奇我就吸了一口,是浓浓的水果味,比烟草好闻太多了,很适合精致的女孩子。后来同学给我推荐了她买电子烟的微商,我也可以多番尝试不同品牌和口味的电子烟了。”小雪对记者表示。

“卖家没有问过我的年龄,聊天的时候也说过有挺多初高中生都在他那里买烟的。”被问及微商是否事先询问购买者年龄时,小雪和小杰均向记者这样表示。

对于向未成年人兜售电子烟的行为,有从业者表示十分愤慨。“作为从业者,我见过太多的微商代理把电子烟贩卖给未成年人,有的甚至就把目标定位为初中生,去赚他们的钱。在未成年人提出购买时,也不履行告知义务,告诉他们电子烟同样对身体有害。长此以往,不仅对于青少年的健康,甚至对于电子烟市场的良性发展,也是百害而无一利的。”一位电子烟实体店经营者对记者表示。

强监管正在展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该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振奋人心的是,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加强对向未成年销售电子烟行为的惩处力度。今年7月,四川对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开出首张罚单,罚款金额为2000元;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天津市滨海新区一家便利店也在近日被处以销售金额十倍的罚款,这也是当地首例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例开出罚单的情况,均是通过收到信访线索及投诉举报线索才得以锁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显然,全社会共同监督、治理对遏制此种行为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在社交媒体上,记者也看到有网民呼吁,在目睹此种行为时,应当留存证据并举报。

记者注意到,四川绵阳市对此已明确,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12313”“12315”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收集关于违法违规销售电子烟的各类问题线索;河南三门峡市也于近日明确,要以“12315”投诉举报电话为载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长效治理机制,营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零容忍”的社会氛围,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有关部门确实在大力整顿电子烟销售的市场乱象,这对于规范整个行业来说是有益处的。同时,也希望对电子烟线上销售的管控能够尽快展开,惩治那些缺乏职业道德,不顾职业底线的行为,越严格越好。”上述电子烟实体店经营者对记者表示。

网页链接:https://www.zgswcn.com/article/202108/202108091557171142.html



0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于今日读法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读法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日读法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非今日读法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新闻纠错邮箱:law10086@163.com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今日读法网联系,我方将尊重您得意见与建议。

民生舆情

暂无

友情链接

今日读法网 - 不忘初心 与法同行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所联盟 地方链接
特别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