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今日读法网 - 不忘初心 与法同行

    地  方:

今日要闻 >> 动态

首页 > 今日要闻 > 动态

“今日爆团”涉嫌传销被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1/6/30 8:08:23   来源:反传君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本文来源 |反传君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

近日,上海优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优动公司)运营的平台“今日爆团”涉嫌利用“拉人头”、“团队计酬”等传销行为,开展违法经营,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

在公开信息显示中我们可以看到,“今日爆团”是一款社交电商平台,属于上海优动公司旗下产品(已更名为“播货联盟”)。

“今日爆团”由上海优动公司推出,采取邀请制注册,通过向用户配发专属邀请码或邀请链接,在用户间建立上下级关系后,按照发展下级人员的人数给予上级用户报酬,并将发展下级人数设置为用户升级的必要条件。服务商及以上级别用户可以获得其团队(包含一级直邀和多级间邀)的销售(或自购)佣金分成,且下级升级为服务商后,上线服务商仍享受下级服务商及其团队的佣金分成。

“今日爆团”的构成形式是多层级的,用户的基本层级分为:未合格店主—合格店主—服务商—合伙人四级。服务商可形成多层级下线,下线之间层级滚动发展不设限。服务商对其发展的直属服务商继续享受团队计酬。

“今日爆团”用户层级体系如下图所示:

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上海优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优动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0日,实际控制人为吴彬,持股比例为 35%,值得一提的是吴彬除了是上海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是唯品会的前董事及天使投资人。2021年4月,上海优动公司宣布与唯品会进行战略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今日爆团”要求服务商必须拥有20个以上直邀合格店主,也就是个人店铺销售额满1000元的店主。而合伙人则必须累计500个合格店主、并培养5个直属服务商。未合格店主及以上级别,则发展下级店主,会按30元/人给予奖励。“今日爆团”的经营模式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所指的“传销”行为,实质满足“拉人头”、“团队计酬”的传销行为特征。

在“团队计酬”这块,“今日爆团”则要求用户通过邀请新店主发展下级人员逐级晋升,形成多级裂变。在升为服务商身份后,可享受团队计酬,还可享受其团队所有下级人员佣金的25%,直属服务商的团队佣金的30%;合伙人可享受直属店主的销售佣金的40%,直属服务商的团队佣金的60%,及直属合伙人的团队佣金的20%。以上行为均符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团队计酬”。

上海优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今日爆团”为运营平台,依靠店主“拉人头”行为进行拓展市场,并以团队晋升机制进行团队计酬,已经涉嫌传销,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

来源:https://new.qq.com/omn/20210629/20210629A03AEE00.html

0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于今日读法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读法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日读法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非今日读法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新闻纠错邮箱:law10086@163.com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今日读法网联系,我方将尊重您得意见与建议。

民生舆情

暂无

友情链接

今日读法网 - 不忘初心 与法同行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所联盟 地方链接
特别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