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今日读法网 - 不忘初心 与法同行

    地  方:

今日读法 >> 法规

首页 > 今日读法 > 法规

刚刚 | “金钱豹外逃事件”立案!动物园经理等5人涉嫌犯罪!



发布时间:2021/5/11 8:09:19   来源:天津广播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本文来源 |天津广播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

今天(5月10日)中午,杭州市富阳区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依法对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因“金钱豹外逃事件”涉嫌犯罪立案调查,5月10日,依法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张德全等五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近日,浙江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三只金钱豹外逃事件备受关注。目前,两只金钱豹已被捕获,还有一只在逃。在这起事件中,人们担心金钱豹走失的同时,也纷纷质疑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瞒豹”行为。对此,园方该承担什么责任?

目前已捕获两只金钱豹

其中一只消瘦很多

8日晚,记者在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检疫隔离场,看到了已经被找回的两只金钱豹。

△第一 只被找回的金钱豹


△第二只被找回的金钱豹

据兽医介绍,第二只被找到的金钱豹比之前消瘦了很多。


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兽医 邹建强:现在看它是饿了很久,肚子、体型跟我们之前饲养的差距很大。进食、运动都正常。


目前,还有一只金钱豹在逃,正在紧急搜寻中。

金钱豹外逃路线仍不确定

此前,富阳区政府已责令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关闭园区,迅速排查动物外逃原因,并对野生动物世界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控制。据记者了解,金钱豹所在区域距离园区大门很近,但它们是不是从大门跑出去的,仍不能确定。

相比金钱豹何时全部归笼,这起“瞒豹”事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更值得我们追问和深思。

追问一:猛兽出逃

园区应该启动怎样的快速处理机制?

金钱豹属于中型猛兽,对于此类猛兽外逃,园区应该启动怎样的快速处理机制?

园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园内出现猛兽外逃的情况,必须马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 取疏散游客、关闭园区、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搜索捕捉外逃动物等举措。 如果情况严重,园方还应及时向警方、政府部门汇报情况,提醒公众注意安全。

追问二:如果外逃的猛兽出现了伤人情况

应该怎样划定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有律师认为,园方作为饲养人和管理人,其未能有效监管导致猛兽外逃后伤人的行为,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导致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园方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除此之外,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追问三:园区瞒报需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8日,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发布了致歉声明,承认瞒报。但是,显然这个事情不是道歉就能完事的。蓄意瞒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刑法中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中也有类似的表述,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专家岳屾山表示,不报或瞒报,必须要给予严惩,这种行为其实比豹子脱逃更加危险。如果及时报告,搜索范围和搜索难度会降低很多,豹子发生危险或者伤及公众的危险性也会相应下降。

央视评:既要关好动物园的笼子

更要扎紧管理的笼子

丢了豹子还“瞒豹”,杭州野生动物世界丢了的不仅是豹子,更有自己应尽的本分。近年来,各地动物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们要提示有关部门:既要关好动物园的笼子,更要扎紧管理的笼子。

在近日播出的《主播说联播》中也提到,提升相关的应急管理能力要成为这些动物园或自然保护区的标配。只有具备相对完备的预案、及时应变的能力和科学高效的常态化管理制度,才能做到既保护野生动物,也保障周边居民人身安全。这并不容易做到,但值得我们尽最大的努力去做。


编辑 | 马瑞

综合 | 富阳发布 央视新闻


0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于今日读法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读法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日读法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非今日读法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新闻纠错邮箱:law10086@163.com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今日读法网联系,我方将尊重您得意见与建议。

民生舆情

暂无

友情链接

今日读法网 - 不忘初心 与法同行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所联盟 地方链接
特别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