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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中国青年网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网
斐济机场的候机大厅里,人头攒动,各种肤色的游客穿行其中,但却没见几个亚洲人。
突然,迎面走来两位亚洲乘客,而且还像极了中国人!正在东张西望 的董志华、王晓虎一看这两位乘客,高兴极了,赶紧上前,干脆直接用汉语询问道:“你好,你们是中国人吗?”
“是的,我们都是中国人。”对方一名男子回答。
“太好了!你们去哪儿呀?”董志华赶紧又问。
“瓦努阿图。”对方很爽快地回答。
“我们是同胞加同道呀!真是太好了!这个飞机票需要改签,我们不懂英文,弄半天也弄不好,也不知道去问谁。你们能帮我们改签下吗?”董志华非常急切地请对方帮忙。
对方非常爽快地答应了,董志华、王晓虎特别兴奋,这运气真是太好了。
这两位懂英文的中国乘客很是热心,不仅帮他们操作了机票改签手续,还帮他们处理了其他的几项相关手续。
等到飞机落地瓦努阿图,董志华、王晓虎和遇到的两位中国乘客已经很熟络了。离开瓦努阿图机场时,大家热情地挥手告别,还颇有点依依不舍的感觉。
当然,董志华、王晓虎没想到的是,他们和偶遇的两位中国乘客,很快就会又见面了。
当晚,董志华、王晓虎在瓦努阿图的合作伙伴为两人设宴,为他们接风洗尘。
没想到晚上9点,大批警察突然涌入别墅,把在场的人全部抓走。而这些警察中,除了瓦努阿图当地的警察,董志华、王晓虎在斐济机场偶遇的两位中国乘客竟然也在其中!
警匪邂逅在斐济机场
这是中国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
董志华、王晓虎隶属于一个叫作Plus Token的区块链平台,按照中国法律,这是一个非法组织。
该平台是由董志华、陈浩、王晓虎等人创建的,其最初的运营部门、全部成员和大部分被害人都在中国境内。
他们被公安部门盯上,其实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为案件涉及甚广,公安部“猎狐行动”还成立了特别行动小组,专门负责此案的侦办工作。
2019年6月,公安部获得了一条重要情报:该团伙多名骨干成员将在太平洋岛国瓦努阿图汇合,然后一起潜逃他国。
一旦这些人成功潜逃到与我国没有签署引渡条例的国家,就很难再将他们抓回来了。因此,公安部领导要求行动小组,务必在嫌疑人潜逃他国之前,悉数将其抓获。
为此,“猎狐行动”相关工作组,派出多个行动小组奔赴国外执行特殊任务。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6名穿着便衣、赴国外的行动小组警察在斐济转机时却发现,Plus Token犯罪团伙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董志华、王晓虎竟与他们搭乘同一航班,而且还在同一机场转机,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当晚9点,中国警方和当地警察联合发起突袭,包围嫌疑人聚会的别墅,成功抓获该团伙8名主要骨干,之后又在附近酒店将另一名骨干成员抓获。
随后,警方又截获秘密情报获知,和该团伙勾结的黑帮势力正在四处活动,试图武装劫持被抓捕人员,以阻止他们被遣返回中国。
行动小组在中国使馆的紧急协调下,配合当地警方谨慎看押被抓捕人员,加强了羁押场所的监控、安保力量,恶势力团伙见无法达到解救同伙的目的,放弃了劫持行动。
2019年7月5日,行动小组克服种种困难,以包机形式,将该团伙成员董志华、陈浩、丁华清、彭义先、袁莉、王晓虎等9名嫌疑人抓获归国。
同时,国内的办案小组也是捷报频传。
2019年6月28日,谷大江在湖南被抓获归案;6月29日,彭波在香港西九龙口岸被抓获;7月5日,刘强回国投案;7月31日,陆天龙由柬埔寨遣返后被抓获归案;8月13日,郑磊在长沙被抓获归案;8月15日,刘翰、陈坤到案。
8月23日,陆辉龙等3名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
2020年3月,公安部再度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发起行动,将该犯罪团伙其余的82名成员系数抓获到案。
2019年7月,本案嫌疑人被办案民警押解回国。(来源:资料图片)
自创“Plus币”进行推广
该团伙的首要分子在直销“圈子”都是知名人士。例如,陈浩曾在2017年参与过一个名为“东方城”的资金盘项目。丁华清则号称“中国NLP直销教练第一人”,是业内知名的“传销讲师”。陆天龙号称“区块链教父”,其于2015年开始从事虚拟货币相关活动,还曾开设过“陆遥说币”栏目,创办过币知财经App。
2018年5月,在王晓虎、张伟、董志华等网络技术人员的协助下,陈浩、陆天龙等人通过杭州某家软件开发公司,定制了名为Plus Token的平台系统,并开发了手机App系统,开始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形式线上推广该平台。
平台宣传材料中宣称,Plus Token是全球第二大虚拟货币钱包,提供虚拟货币存储服务,可实现虚拟货币智能增值服务。
要成为平台的会员,必须要有上线推荐,还必须缴纳“门槛费”,至少要缴纳价值500美元的虚拟货币。
会员还要开启“智能狗”(这是一种叫作“智能套利搬砖机器人”的程序,启动者每月收益为本金的6%至18%),才能获得“智能搬砖收益”。
平台还鼓励会员发展更多层级的下线,并推出“高管佣金”奖励模式。
“高管”按照发展会员的层级和规模,由低到高分为“大户”“大咖”“大神”“创世”,其中“大户”“大咖”“大神”依次可叠加获得所有发展下线收益的5%、10%、15%的佣金;“创世”则是在“大神”待遇基础上,再享受平台盈利分红、月度奖、年度奖。
此外,这个平台不收取人民币,只收取比特币、以太坊币等主流虚拟货币,但所有收益、佣金却都是以“Plus币”支付给会员。
这个所谓的“Plus币”是陈浩等人自创的“虚拟货币”,在现实中,没有任何货币的功能,也没有任何价值,其发行数量、价格、涨跌都由陈浩等人掌控。
会员赚取的“Plus币”可以卖给下线,也可以通过平台兑换变现为主流虚拟货币,但是兑现需要后台人工审核通过。
Plus Token平台的奖金制度设置与传销平台类似,只是加入了区块链、虚拟货币“搬砖”的概念,他们没有任何实际的经营活动,都是依靠包装、传销,不断发展下线,以维系平台运转。
搬砖,币圈名词,是赚取平台间差价为盈利的一种投资手段,就是将虚拟币从价格相对低的交易所买进,然后选择价格高的交易所卖出去,从而赚取中间的利差。
所以,那些上当受骗的会员几乎都是血本无归。
很多受害者投资人都用亲友的身份注册多个账号,以图多投资多收益,到头来,却是投得越多,损失越多。
比如,会员游强在该平台注册了13个账号,共投入了115万元,开启了“智能狗”功能,平台显示每天都有收益,游强提现1.4万元,直到案发也未再提现。
戴涛比他更惨,一共注册了8个账号,投入了108万元人民币,账面上显示收益为1.5万元,从未提过现。而张志注册了9个平台账号,投入17万元人民币,只提现7000多元。
涉案虚拟货币价值148亿多元
在陈浩等人的经营下,2018年8月10日,Plus Token平台国际版开通全球37个国家注册权限,可储存8种主流虚拟币,开通国际Plus支付功能。
同年7月至8月,在韩国和中国香港进行路演和推广。
同年9月14日,该团伙在韩国济州岛某酒店举行Plus Token全球启动仪式。
同年10月,Plus Token的钱包交易平台上线,国际Plus支付宣布,支持所有虚拟货币支付,其用户可以通过交易所兑换交易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狗狗币等虚拟货币。
2018年11月,Plus Token钱包交易所更名为PsEx交易所。2019年1月12日,PsEx交易所开始交易。
此时,心里有鬼的陈浩等人为逃避国内监管和法律打击,将平台客服组、拨币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并继续以Plus Token平台名义进行传销活动。
另外,陈浩等人还花钱雇用了两名外籍人员,将其包装为平台的“创始人”,试图把外籍人推到前台作为“傀儡”,陈浩等人则隐匿在幕后遥控指挥。而且,这一团伙设立的技术组、市场推广组、客服组相对独立,分散在国内多个省市地区,这给办案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阻力。
2019年5至6月,陈浩、丁华清、彭先义、袁莉使用平台赃款申请并获得了瓦努阿图公民身份,试图借此逃避国内的打击。
2019年6月,他们前往瓦努阿图,试图着手安排技术团队、拨币组转移至瓦努阿图,还计划将客服组转移至越南,只是没想到,6月27日就被警方抓获。
2019年6月27日至28日,团伙成员陈坤得知Plus Token平台陈浩等人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的信息,赶紧与陆天龙合谋、勾结,将平台上的部分比特币等进行了兑换、转移、隐匿,造成456个比特币、573181.4个柚子币和911个以太坊币流失。
据江苏省盐城市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从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27日,Plus Token平台在存续期间,共发展会员200余万人。
除了境内会员以外,他们还发展了相当数量的境外会员,层级关系最高达3000余层。
仅在一年多时间里,这个平台就向会员收取比特币31万余个,以太坊币等其他虚拟货币917万余个。
按照案发时的市场价格计算,这些虚拟货币折合人民币共计148亿多元。
在公安机关将主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后,还有各种虚拟货币不断转入该平台的钱包地址。
案发前,Plus Token平台有“币圈第一大资金盘”之称,而当其主要经营者被警方抓获的消息传出后,比特币价格甚至一度狂跌30%。
2020年1月2日,陈浩、丁华清、彭义先、袁莉、王晓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陈坤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被移送审查起诉。
2月1日,检察机关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3月1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成功追回200多个比特币
与以往的网络传销案不同,Plus Token平台向会员收取的门槛费均以主流虚拟货币的形式流转,虚拟货币与货币的流转方式截然不同,不存在交易账号和交易流水、参与人员是谁、在其中起什么作用、涉案资金流向何处,不能用传统的方式查证。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成立了专案组,及时介入,引导侦查。
第一次移送审查后,承办检察官围绕本案证据要害、涉案金额审计等重点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了1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
承办检察官紧扣“传销”本质,对涉案人员在组织架构中的作用、发展层级数量、涉案金额等方面,将其分为发起策划者、对组织建立扩大起关键作用的人员两个层次,分别按照该角色在Plus Token平台中具体所起的作用,严格按照司法解释规定,从严认定组织者、领导者。
办案中,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锁定境外服务器,固定电子证据,再结合相关证人口供形成了有效证据链,充分证明发起人陈浩及其手下“军师”、手下“运营”手等人在传销组织中起到的组织、领导作用,尤其是用证据将一直自称只是一名普通会员的丁华清锁定为主要犯罪嫌疑人。
丁华清在雇用外国人做“傀儡”、伪造海外背景等事项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解决查清资金流向这道难题,承办检察官根据犯罪嫌疑人口供和公安机关提供的审计报告,再结合鉴定报告,逐一核查涉案虚拟货币去向。
办案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有450个比特币不知去向。而这450个比特币的原始持有者陆天龙始终辩称“助记词忘记了,无法找回”。按照2019年6月市值来算,这450个比特币合计人民币4000余万元。
于是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侦查机关经过多方努力,又成功追回200多个比特币和10万多个柚子币(由其转移的249个比特币兑换而成),按照当时的国际价值,合计人民币约近3000万元。
2020年7月2日,盐城经济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
9月26日,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浩、丁华清、彭义先、袁莉、王晓虎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审判决后,陈浩、丁华清、彭义先、袁莉等人不服,提出上诉。盐城市中级法院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1月2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裁定书。
承办检察官分析说,如果从个案角度来看,Plus Token从崩盘之际就已落下帷幕,但从法律和社会影响角度来看,它的结局尚未到来。目前,仍然有不少被害人在尝试追回损失,相关司法处理也仍在进行。
就在Plus Token崩盘后,依然有关于它要重启或以所谓“Plus Token3.0”为名的新骗局问世,依然吸引了不少投资者,其中也包括本案的一些被害人。
承办检察官提醒,新型涉网经济犯罪手段虽更加隐蔽,但终究无法隐匿犯罪事实,传销组织无论如何变化,其本质总离不开“交钱”“高额奖金”“发展下线”这些标签,投资人要擦亮眼睛,保持对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警惕性。
如果贸然跟风投资,最终的要么是被“割韭菜”,要么就是掉入传销骗局。
投资者要从正规、权威渠道学习区块链知识,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的教训,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内部发币”“只涨不跌”“超高回报”等许诺。(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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