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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惠州“四季绿”创始人张宋遭刑拘



发布时间:2021/4/12 10:00:20   来源:南方都市报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本文来源 |南方都市报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

南都讯 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惠州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宋,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日前被江西省寻乌县警方刑拘。

据悉,作为惠州四季绿农业品牌创始人,张宋曾是全国农业系统劳动模范,他还是惠州市惠阳区人大代表,兼任广东省蔬菜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等职。

惠州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宋

4月9日下午,南都记者从张宋家属处获悉,他们刚接到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电话通知,4月15日上午9时将第二次开庭审理张宋案。

指控:拖欠700余名员工近400万元工资

据寻乌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3月8日签发的一份起诉书显示,张宋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0年11月28日被寻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2月11日经寻乌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江西寻乌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张宋家属收到的寻乌警方拘留通知书

经查,2019年7月7日,寻乌县人民政府和被告人张宋担任董事长的惠州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四季绿公司)签订了招商引资合同,引进惠州四季绿公司合作在寻乌县建设蔬菜产业基地。

该合同规定蔬菜大棚由寻乌县政府和惠州四季绿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由惠州四季绿公司进行蔬菜种植销售等产业运营。

张宋于2019年7月13日注册成立四季绿(赣州)农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四季绿公司),属于惠州市四季绿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由张宋担任董事长,在寻乌县各蔬菜基地进行蔬菜种植销售等经营活动。

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间,寻乌县人民政府按照合同陆续拨付9054.85万元工程款用于大棚建设,另外还陆续向赣州四季绿公司拨付938.4714万元奖补资金用于蔬莱种植项目。

期间,张宋将寻乌县政府拨付的大棚建设工程款2300万元通过其本人实际控制的惠州市建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康宏泰劳务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惠顺农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黄雪林、梁国华、赵玲玲及张宋本人账户转移至惠州四季绿公司及一些个人,除262万元转回赣州四季绿公司外,其余未用于大棚建设及蔬菜种植;为应付欠款压力,张宋授意财务员将经营范围为蔬菜种植销售的赣州四季绿公司的资金陆续用于支付天棚建设的相关欠款。

从2019年12月起,赣州四季绿公司开始陆续拖欠种植基地、加工车间、综合管理等部门员工工资,在同时间段赣州四季绿公司账户收入足以支付拖欠的员工工资情况下,张宋仍指示财务人员将赣州四季绿公司的大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大棚建设材料款等项目,而不支付所拖欠的员工工资。

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赣州四季绿公司共拖欠700余名员工工资398.0727万元。期间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20年6月1日、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28日向赣州四季绿公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拖欠工资支付到位,但张宋仍拒不支付。因赣州四季绿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使得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多次进行访,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2020年9月起,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寻乌县农业农村局对赣州四季绿公司拖欠的工资进行了垫付,并于垫付后要求张宋支付所垫付的工资,但张宋至今仍拒不支付。

2020年10月9日,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张宋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归案后,张宋没有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寻乌县检察院认为,张宋转移财产、且在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应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迫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管理失职但不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3月24日上午9时,寻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

“虽然张宋存在公司管理上的失职,但主观上并没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故意,客观上工人们也已经收到拖欠的工资,希望法院对张宋立即变更强制措施并作出无罪判决。”张宋的辩护律师则辩称。

在寻乌县农业农村局对赣州四季绿公司拖欠的工资进行了垫付后,赣州四季绿公司对工人的欠薪已转化成赣州四季绿公司对寻乌县农业农村局的借款,双方之间具有债权债务关系,双方的纠纷仅为民事纠纷,赣州四季绿公司未偿还借款的行为是一个民事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不应认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律师认为,根据寻乌县农业农村局与四季绿(赣州)农产品有限公司、惠州市四季绿农产品有限公司、张宋、张少娟、张翠萍、张光华、张俏华之间于2020年9月26日签署的《协议书》,可知张宋本人、张宋的妻子、女儿、儿子都对赣州四季绿公司向寻乌县农业农村局借款垫付工人工资的这笔债务进行了个人担保。张宋主动将支付工资这种公司责任转化为个人责任甚至是家人的个人责任,充分说明了张宋主观上具有积极支付劳动报酬的意愿。

对于“张宋存在向一些个人和公司进行 2300 万的财产转移”的指控,辩护律师称,公诉机关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张宋与这些个人和公司间的资金往来属于财产转移。张宋与这些个人和公司都是正常的商务往来,在寻乌县未能依照招商引资合同按时支付首期款项时,张宋为了周转向这些个人和公司借款 2300 万, 这2300 万原路打回是正常的资金往来。

“赣州四季绿公司2020年9月26日向寻乌县农业农村局出具了借条,寻乌县农业农村局已替赣州四季绿公司垫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侦查机关在还款期内于2020年10月8日立案侦查,不符合有关司法规定。”律师认为,张宋主观上有积极支付劳动报酬的意愿,但却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支付工人工资,说明张宋主观上没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故意,并不存在公诉机关指控的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情形;在客观上,四季绿(赣州)农产品有限公司欠付的劳动者报酬已经得到支付。

张宋家属等曾多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4月9日下午,南都记者从张宋家属处获悉,他们刚接到寻乌县人民法院电话通知,4月15日上午9时将再次开庭审理张宋案。

据了解,张宋家人和辩护律师此前曾多次向侦查机关、法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让张宋在外更好地筹集资金、挽救企业、造福社会。

“因突如其来的疫情,大量的订单取消,蔬菜前期种植又投入大量的资金,特别是寻乌县农业农村局强行取消合同,导致即将采收的蔬菜无法采收,至少1200万元的收入打了水漂,也给四季绿的经营特别是资金周转雪上加霜,不然也不会因为区区400万元,让我们欲哭无泪。”张宋的妻子张少娟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坚持认为,她丈夫张宋不存在“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四季绿公司农产品曾获评“广东省名牌产品”

据了解,张宋目前兼任广东省农产品质量标委会委员、广东省蔬菜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等职。种菜20多年来,张宋曾表示将坚持“每一棵蔬菜都是一个承诺”,规定只要谁发现他收购贴牌或检测出他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当场奖励1万元,但20年来从未有人领过这笔奖金。

“张宋公开信”在网络论坛出现后,曾引发广泛关注

辩护律师在第一次庭审时介绍,他在与张宋的四次会见中,张宋本人及其家人一直积极筹集资金,通过与合作伙伴洽谈的方式,积极推行四季绿公司重整之事。其中,无力支付工资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受2020年疫情的影响,国外市场因为疫情管控导致大部分订单无法发货,特别是无法发往日本、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导致订单取消,公司损失巨大,种植的86亩韭菜、77亩茄子、50亩木瓜都因为疫情影响全部滞销,再加上大棚的建设导致公司入不敷出。在公司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才,导致公司最后支付不起工人工资,而向寻乌县农业农村局借款并由其代为支付。

同时,在法庭调查的过程中,张宋表示其已向建设银行贷款了 800 万用于发放工人工资。虽然最终由于客观原因贷款未成功,但这足以表明张宋主观上是有积极支付劳动报酬的意愿。

采写:南都记者 黄海林


来源:https://www.163.com/dy/article/G7A2IIMC05129Q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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