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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个家要18000元?“知名”搬家公司涉嫌强迫交易40余起



发布时间:2021/3/31 10:51:48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

本文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


说好搬家费1200元,等东西搬到新地点后,却坐地涨价到1.8万元,还扬言报警也不怕!北京的吴女士无论如何也没想到,本来普普通通的一次搬家,却因为“天价”搬家费而成了自己的一场劫难。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北京四方兄弟搬家公司(下称四方搬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赵某,5名搬家车组组长涉嫌强迫交易罪,向朝阳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坐地起价,迟到时间也算进工时

2020年7月,北京的吴女士打算搬家,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一家名为“北京四方兄弟”的搬家公司。据吴女士介绍,这个搬家公司的网页做得很精致,而且文字介绍里面还包括“价格实惠,超低起步价”“优质服务”等内容,于是她决定选择这家公司来搬家,便立即打电话咨询费用。

“每辆车收费300元,路程超过10公里,每公里加6元钱,200米的搬运距离,收取搬运费用200元。”双方口头协商好了搬家费用,可谁知搬家当天,搬家的两辆车迟到了几个小时不说,结账时搬家工人竟向吴女士索要1.8万元的搬家费。搬家工人提供的账单上显示,当天一共来了6个搬家工人,除了车辆使用费外,还需要支付每个工人一小时300元的工时费,6个人当天工作7个小时,工时费共1.26万元。

吴女士当时特别生气,暂且不说打电话咨询和口头约定时对方只字未提工时费的事情,当天搬家公司迟到多时,但迟到的时间也被算进了工时,以至于最终搬家费竟然涨了十倍。

因为费用远远超出预期,吴女士并不愿意按照搬家公司的账单进行支付。谁料搬家公司的人竟赖在她家不走,为了搬家费用与她僵持了2个多小时。直到物业人员前来协调,吴女士才向搬家工人支付了4000元的搬家费。

微博曝光引关注,行政、司法机关相继介入

由于遭遇太过离奇,吴女士将搬家的事情通过微博发布在了网上,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事件持续发酵,四方搬家公司于事情发生后的第三天,向吴女士出具了道歉信,并表示愿意退还部分费用。但是,吴女士没有接受赔偿,而是将此事反映至朝阳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8月,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四方搬家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除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之外,要求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罚款80万元。

与此同时,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也对该案立案侦查。其间,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对该案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围绕案件的定性以及具体的犯罪事实认定梳理了案件取证走向。

据了解,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该案犯罪事实证据单一,有的仅有证言和辨认笔录,没有调取合同单、付款凭证、音像资料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本着不枉不纵的原则,检察机关制作了详尽而有针对性的提纲,通过退回补充侦查,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核实关键证据,进行取证工作。同时,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通过多次询问关键证人,还原事实真相,用完整的证据体系证明了四方搬家公司坐地抬价,强迫客户以特定价格接受服务的犯罪事实。

涉嫌强迫交易40余起,涉案金额13万余元

经查,本案中的四方搬家公司系赵某于2016年底成立。2019年7月到2020年7月,该公司通过多个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并在电话中与客户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好搬家费用。

“在提供搬运服务的过程中,搬家公司实际上是向消费者隐瞒了书面规定的每人每小时300元的搬运费用,最后再通过停止搬运或者言语威胁等方式,索要远高于最初约定的价格,强迫客户接受指定服务。”朝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张龙介绍,许多受害的消费者是年龄较大或有孩子的独居女性,出于自身安全考虑,争吵无果后不得已给付高价,息事宁人。

受害者中年纪最大的有70多岁的老人,强迫交易金额单笔最高的达到1.6万元。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四方搬家公司共涉及强迫交易罪的犯罪事实40余起,涉案金额超过13万元。

2020年11月,朝阳区检察院接到朝阳分局移送的赵某等人强迫交易案后,积极开展了审查起诉工作。

“我们就是搬运工人,卖力气干苦力搬家,实施的是正常的交易行为,实在想不明白怎么就犯法了。”包括赵某在内的所有犯罪嫌疑人都在反复询问这一个问题。对此,检察官耐心开展了释法说理和教育转化工作,向犯罪嫌疑人详细解释了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并对此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进行了分析,最终,涉案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

强迫交易者最怕依法维权的人

遭遇搬家工人的强迫交易,能像吴女士这样勇敢维权并使不法者受到惩处的,并不多。更多人可能选择忍气吞声,吃点亏花点钱买个平安。

现代人租房、买房免不了找人搬家。就因为是家常事,天价搬家费暴露出来的强迫交易问题,才不能被容忍存在甚至泛滥。要解决这个问题,搬家公司必须负起第一责任。比如,要规范经营,依法签订形式规范的书面合同;要加强对员工的法治教育;要健全客户遭遇强迫交易时的举报、核查、反馈机制等等。

如果搬家公司与搬家工人“站到一起”共同侵犯客户权益,咋办?这就需要更有力的第三方来支持。比如,行业协会,要为搬家公司规范运作定好规矩。比如,消费者协会、相关监管部门、公安司法机关,要畅通群众的举报渠道,完善接到举报后的调查机制,对于核查出的不法行为,不但要帮助消费者维护好权益,也要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涉及违法犯罪的,要用好刑罚手段,彰显法律威严。

对于普通群众来说,要想更好维护自身权益,也必须知法、用法,敢于、善于依法维权。比如,不贪图小利选择不规范的搬家公司,签订规范的书面合约,看清楚搬家公司提供的各项明细条款,避免电话定价、口头约定。发生纠纷时,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依法、理性维权,遇到暴力和“软暴力”胁迫行为,要果断向警方求助。

(检察日报 田野 简洁 王琳 樊悦池)


来源: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5730956683341581&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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