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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区块链评说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网
近日,国内知名数据分析及调研机构艾瑞咨询结合时代背景、市场环境以及大众消费心理的变化,发布了关于微商发展趋势的数据分析。
此次艾瑞发布的微商行业发展数据显示,中国微商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攀升,2019年已超两万亿,而2020年更是以110.2%的同比增长率,实现超过五万亿的交易规模。未来,随着社交生态平台电商布局的进一步发展,微商市场交易规模也会持续增长,并且成为日常生活中主流的销售模式和渠道。
疫情促进微商迅速发展
艾瑞还预测,随着微商的多元化发展,预计2023年微商从业者数量将达到3.3亿。
受疫情影响,各行企业的销售渠道和营销环境都迎来了巨大的变化,"线上化"、"数字化"、"社交化"等关键词成为当下大家讨论和探索的突围之路。在此背景下,无论是头部的品牌方,还是小微企业,都纷纷开始布局微商模式,通过线上的社交生态搭建销售通路,扩大商业机会。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个人参与到这场微商的浪潮中,以期在不稳定的环境中,拓展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艾瑞分析称,除了从事微商的品牌营销人员、普通消费者的增长外,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从业者也加入到微商大军中,如旅游行业的导游、酒店和餐饮行业的服务人员、短视频直播行业的主播、传统零售业以及医美行业从业者等都开始成为社交主体,在社交生态平台上这群人利用私域流量不断丰富场景化消费,实现消费转化以及流量变现。
微传销仍无法得到遏制
微商本身并不是传销,但运营不好就变成了微商传销。社交财经注意到,大部分涉传型的微商,在“裂变”的过程中,文案中存在过分夸大的虚假宣传、承诺高利润回报等问题,并通过微信等生态圈大肆传播,形成对于其他合规合法产品的销售渠道挤压,导致正常的商业竞争秩序被破坏。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微商已经逐渐脱离了商业的本质,微商的层层分销机制,使得他们不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导致传销嫌疑,甚至一些传销团伙干脆就转战微商。而微信朋友圈本身具有的社交属性,也正是微商成为传销温床的原因之一。
此外,据相关律师透露,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如果上线的报酬来源于下线的销售业绩,并以此为依据计算的,那么就不构成犯罪。如果上线的报酬依据的是发展人员的数量就涉嫌犯罪。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非罪的临界点就是看计酬方式是建立在收取的人头费或入门费上,还是建立在销售产品的数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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