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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石家庄正定县法院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
传销违法犯罪不仅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也对参与者的财产安全、家庭稳定等造成重大危害。不管是传统讲课洗脑式“拉人头”,还是网络非接触式发展会员,传销最终的目的就是骗钱,其套路不过是噱头罢了。
如今,常见的传销套路有些哪呢?
1、投资理财传销。违法犯罪分子以“金融互助平台”“互助社区”等名义,或打着互联网投资理财等旗号,以非接触式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发展会员。如珠海市近年破获的“一川公司”网络传销案,涉案公司在互联网上开设“幸福100”平台,宣传以投资“一川币”虚拟货币和虚拟积分理财复利达到年化收益50%至200%为诱饵,在全国各地设立300多个大小分公司,分层次发展会员,并按发展下线会员数量给予多种名目的返利,使得全国各地大量群众身陷其中,损失惨重。
2、以实物销售为伪装的传销。违法犯罪分子以销售保健品、化妆品、红酒、精油等为幌子,以推广会员数量设置各类不同级别的高额奖金和返利进行传销活动。如近年珠海市破获的“东某润和”网络传销案,涉案公司打着直销的旗号,设立网络商城,主要销售低成本、高售价的保健品、日化用品等,且商城对外宣传用户可通过发展下线购买商品获取返利,并存在复杂多样的返利奖金制度,国内多地多人参与。
3、“国家工程”传销。违法犯罪分子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该类传销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4、“旅游”传销。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宣称“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或者线下拉群众入会交费,传播速度非常快。
5、“假慈善”传销。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提醒:随着时代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传销也开始“多元化”,有的传销是几种类型交叉或者结合的模式,具有更强的迷惑性,同时,传销多采用互联网进行传播,速度快、追查更加困难。
因此我们更需要时刻警惕,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诱惑,自觉抵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经济秩序。
来源:珠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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