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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的一则行政裁定书显示,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浙江一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涉嫌传销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于2020年10月28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浙江一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峰佳针织有限公司、浙江四季秀服饰有限公司、上海悦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峰、何佳、李敏、任有法的银行存款421132000元予以冻结。
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裁定书显示,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浙江一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峰佳针织有限公司、浙江四季秀服饰有限公司、上海悦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峰、何佳、李敏、任有法的银行存款421132000元;
二、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起止时间见本院有关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据了解,浙江一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社交电商平台“一哥悠购”的运营公司。公开资料显示,“一哥悠购”商城于2016年4月正式上线,是可在手机端开店的社交电商APP,经营商品涵盖休闲食品、美容护理、厨卫清洁等多个品类。新会员下载安装“一哥悠购”APP并登陆平台,完成注册前需要上级会员所发的“邀请码”,绑定该“关系”后,才能成为注册会员。
(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一哥悠购官网)
今年以来,“涉传”风险仍然伴随着社交电商行业。从社交电商“斑马会员”相关公司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3000万元的消息引起关注,到微博某大V爆料“贝店”涉嫌传销被处3000万元罚款(未经证实),粉象生活因资金提现限额问题一度被传出因会员制度问题被冻结资金3800万元,淘宝旗下社交电商平台“淘小铺”运营方广州三帅六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等因涉嫌传销被冻结4400多万元,可以看出社交电商未来发展之路也是略显“迷茫”。
10月13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重磅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全文下载:https://www.100ec.cn/zt/2020sjghbg/)。报告公布了《社交电商“涉传”争议网络舆情排行榜》、“以案说法”探究社交电商运营模式的合规性、通过对行业发展现状解读分析发展痛点与机遇等,为社交电商更好地发展提供参考。
目前,社交、直播、内容电商已成为我国电商市场重要的新业态,并保持高速增长。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触碰法律监管的现象,尤其是社交电商模式合规问题,引发争议。这都是互联网新业态所带来的市场监管的新挑战。
原文标题:社交电商“一哥悠购”相关公司因涉嫌传销被冻结4.2亿多元 来源:网经社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6129386171045132&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