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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刘某刚(已判决)以“共享经济”为幌子建立唐卡“投资”模式,通过网络平台发展下线会员。该模式以高回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和鼓动他人投资,通过拉人头方式快速发展下线,并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动态奖金、静态奖金的方式,拆分进行返利。
2017年10月,李某经人推荐加入唐卡组织后,将未婚夫刘某华发展成自己的直接下线。随后,两人将唐卡模式传入忠县。
刘某华先后发展多人加入唐卡。后两人分工合作,由刘某华负责讲解、宣传唐卡、组织忠县唐卡会员聚餐,李某则负责传销资金收取、发放以及讲解唐卡app的操作方式。
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刘某华、李某先后在忠县城区及石宝镇、万州区、垫江县、丰都县等地,通过微信宣传讲解、现场授课等方式积极发展下线,引诱他人“投资”唐卡。
据统计,李某直接发展下级单数33单,所有下级发展单数8508单,下级层级22层,下级人数180人以上,涉案金额791万余元。
刘某华则直接发展下级单数33单,所有下级发展单数7811单,下级层级21层,下级人数180人以上,涉案金额700余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李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上诉到市二中法院。该院审理后,依法维持了原判。
据悉,2016年以来,重庆市二中法院辖区两级法院审结传销犯罪案件共25件,判处罪犯共44人,涉案金额2.74亿元。
(原标题:为了爱情?拉未婚夫做传销 一年发展下线360多人涉案超千万)
原文标题:曝光|拉着未婚夫搞传销,一年拉人头近400人涉案超千万! 来源:新浪财经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5219070566186004&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