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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进传销组织后为挣脱围困最终造成1死2伤,当事人的自救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1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其中就包含一起面对暴力传销实施的正当防卫不起诉案。
从案情来看,传销团伙成员确实太过分了。高某被人骗到传销窝点,当他发现之后想离开,但传销团伙成员不许,4个人围上来抢他的手机、钱包、眼镜,并准备对高某进行人身控制,后来3人被高某刺伤,其中一人死亡。
因出现伤亡,按惯例,高某将会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判刑。但最高检表示,高某被骗至传销窝点,面对多人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对其围攻,强制其加入传销组织,为摆脱困境实施防卫,持刀反击的行为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最高检的定调不但让高某免于被起诉,也对传销团伙敲响警钟。
据说,传销有南北派之分,南派比较温和,偏重于洗脑,进行精神控制,而人员来去自由,而北派则惯于人身控制,采取外出贴身监督、扣押身份证、银行卡、手机、钱物,对受骗人员进行人身控制,甚至拘禁和殴打形式不让人离开。由于脱离正常监管,传销组织故意伤害受骗人员的现象层出不穷,有的还造成人员伤亡。
有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从2009年至2018年,以“天津天狮”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引发各类刑事案件2781例,除了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的案件,其他案件主要表现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抢劫、过失致人死亡、故意杀人等,共导致155人死亡。不足10年时间,至155人死亡,可见一些传销团伙有多么凶残。
2017年7月,山东德州23岁青年李文星,被骗进一传销组织,一段时间之后,被人发现溺亡于池塘中。法医解剖时,发现他的胃中没有一点食物残渣,可见他生前遭受过非人折磨。
最高检给受骗者撑腰,支持受骗者正当防卫,有了这个先例之后,传销团伙在实施相关行为时,就要考虑一下后果了。正当防卫无罪,等于在另一个侧面对传销说不,所以要给最高检点赞。
【来源:广州日报】
原文标题:热评|支持遭传销侵害者自卫,为最高检点赞! 来源:潇湘晨报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4552554410670740&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