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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借“打假”之名行敲诈之实



发布时间:2020/11/7 9:57:19   来源:法制现场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法制现场)

>begin--> 一言不合就投诉 是假货还是假话

 

10月10日,桐乡市民王先生来到桐乡市公安局城南(高桥)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敲诈了。王先生经营淋浴用品生意,自己在某电商平台上开了一家网店售卖品牌淋浴器、浴室取暖器等设备。“都是厂家直销的,我们店铺里有‘三包’,质量保证可靠。”一直诚信经营的王先生却在10月初的一天遇到了一个奇怪的客户。

 

“这个人买了一组浴霸,在下单以前什么也没问就直接拍货付款了……隔了一天,物流显示对方已收货,这人突然说我的货是假的,是贴牌生产的假冒伪劣产品。”王先生一下被对方弄懵了,他赶紧拿出厂家的授权经销证明给对方看,可对方却不依不饶,说是要打12315热线向工商部门举报他。令王先生惊讶的是,对方居然头头是道地跟他谈起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他说根据《消保法》第五十五条,只要能证明我店铺里的货是假货,我就必须赔给他商品价款的3倍,我这才意识到他是来者不善。”在和对方交涉了几天都没有结果后,王先生气不打一处来,最终选择报警。

 

振东片区刑侦队民警检查了王先生提供的厂家授权经销证明,并打电话向厂家求证,查明王先生确实是正规经营,在实地走访中也没有发现王先生所售卖的淋浴设备有什么问题,那么这个电商平台上的投诉者究竟意欲何为呢?

 

通过对电商平台上交易记录的研判,民警很快查知这个买家账户的所有人为广东茂名的邓某。“民警发现邓某的电商平台主页里面有90多笔未完成订单,这一下子就让人感到了异样……仔细一看,这些未完成订单还只是投诉商家后,暂时没有结果的,相应的投诉之后已经得到处理的订单数量则更加多。”振东片区刑侦队民警沈强介绍,“哪有买了东西全部都要退货的,满满的都是猫腻,还没有深入调查就全是可疑之处。”

 

嫌疑人落网 一直喊冤枉

 

10月17日,振东片区刑侦队联合振东派出所、城南(高桥)派出所派出工作组前往广东茂名进行侦查落地,同时伺机抓捕。10月19日,在摸透了邓某及其同伙的作息情况后,工作组对以邓某为首的5人犯罪团伙进行了统一抓捕,在茂名、深圳成功抓获了邓某、陈某、邓某伟、许某、罗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

 

落网后,邓某一直声称他是冤枉的,“网上假货这么多,我买到了假货,难道不能维权吗,我打假也犯法?”民警早就预料到邓某会以此来狡辩,因此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早已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的学习。

 

“邓某口口声声称他的‘打假’行为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殊不知,他这样知假买假的行为,根本连‘消费者’也算不上。”沈强一边引述法条,一边分析案情,“邓某的所谓‘打假’是否构成犯罪,我们首先要考量其投诉的行为是否客观上促进了社会生产秩序。本案中,邓某等人的恶意投诉,实际上只是单纯为了自身牟利,其威胁商家要向工商部门投诉,迫使心虚的商家对其进行赔偿。”

 

知假买假行为其动机并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像邓某声称的“打假”不仅不是为了假货越来越少,反而希望的是平台上面的假货越多越好,这样他们赚钱也就越容易。

 

披着合法外衣 实际藏污纳垢

 

在民警强大的法律攻势下,一开始还负隅顽抗的邓某终于交代了其犯罪事实。经查,邓某早年一直在广东东莞打工,从事的就是浴霸生产线上的工作。去年他在网上购物时买到了假货,后来在一个“打假”微信互助群的帮助下成功维权。今年上半年,邓某待业在家,失去稳定收入来源的他就想着怎么弄点钱来花花。维权的经历和多年从事浴霸生产从而掌握了一些行业内幕,让邓某动起了歪脑筋。他和陈某、邓某伟两个表亲一合计,想出了在网商平台上专门找售卖淋浴设备的店铺下手,进行恶意投诉,借“打假”之名行敲诈之实。随后,另两个亲戚许某、罗某向三人提供了“启动资金”5万元,邓某等人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实施作案数百起,非法获利10万余元。

 

目前,邓某等5名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桐乡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李继升 通讯员:徐飞燕)

 

【来源:嘉兴市公安局】

原文标题:“打假”之名行敲诈之实   来源:法制现场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2590064838184439&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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