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今日读法网 - 不忘初心 与法同行

    地  方:

打击传销 >> 传销案例

首页 > 打击传销 > 传销案例

杜绝传销,莫要让变相传销骗到身无分文,全民动员,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传销行为,共创幸福美满生活氛围!



发布时间:2020/10/31 17:32:33   来源:平安贺兰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平安贺兰

 

拒绝传销 从我做起

举报传销 人人有责

新型传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一些传销组织穿上各种“高大上”的网络新概念外衣,打着各式让人眼花缭乱的新营销旗号,采用鼓吹“一夜暴富”、“躺着赚钱”的宣传方式,利用高额回报为噱头吸引人加入,通过拉下线,交会费来维持运作,有很强的欺骗性。这些传销模式不讲诚信,违背经济规律,刚开始会给参与者一些小利,传销组织往往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当资金聚集到一定程度,资金难以运转,就会出现资金链断裂,传销组织往往会卷款“跑路”,参与者遭受严重损失!

Q1

“微商”为幌子的传销模式

微信朋友圈刷广告可以说是大家司空见惯的现象,有的朋友圈经常收到“业务网络招商加盟、多层分销、消费赚钱、积分返利”等等诱人的项目介绍,宣传低投入高回报,交数额很少的加盟费就可以成为会员,成为消费商。成为会员就可以发展下级代理,通过层层发展代理,赚取高额推荐奖、提成奖等等。这种骗局一开始利用低投入先让初加入者尝点甜头,然后再引导他们缴纳更高级别的加盟费,配置更多的产品。这是当下网络微商传销的一些表现形式。

Q2

“微信网络传销”的主要特点

一是宣传低投入高回报,只要投入少量资金就可加盟,通过发展下线可以快速挣钱;

二是宣传“免费获利”,一些微商打着“消费增值”的晃子,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

三是微商传销通常推荐某个商品或项目时,利用会员优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现等手段,吸引人们加入,但商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类似化妆品、美容美体器械、玉石之类的商品,普通人很难判断真伪;

四是炫富吹牛,虚假交易,打着政府扶持、重点项目、中央部委等特批的旗号,甚至会告诉你,只要加入我们这个项目,将会在人民大会堂启动开会等等。

Q3

“异地聚集型”的传销模式

此类传销把参与者聚集到外省,谎称国家项目工程,鼓吹交数万元两到三年能赚千万甚至过亿。“1040阳光工程”、“中绿”是这种传销的典型,它们没有任何公司、没有任何商品、完全是依靠参与者缴纳“入门费”来运作,通过发展下线缴款获得抽成,抽成的多少依照参与者的层级而定。

Q4

“1040阳光工程”传销模式

宣扬政策

骗取投资

诈骗团伙初期宣扬这是被国家暗中支持的资本运作项目,所有参与人员都是在实施一个“秘密政策”,目的是为了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实现就业增长。只要每个人投入3800元,然后再寻找29个人入股,就能获得1040万元巨额回报。

3800元交费加入后,会再次声称3800元无法获取1040万元的回报资格,要想得到回报,最低必须交够69800元。如果有受害人交够69800元索要回报时,便再次要求其必须满足寻找29人入股等条件。条件不断变换和增加,直到达到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钱财的目的。

Q5

“金融投资理财”为名的传销模式

这种传销模式参与人数最多,而且手法非常隐蔽,很难辨别。一段时间非常流行的“P2P”模式,参与者非常多,普通人根本弄不请是不是有问题。例如钱宝网,吸引到许多投资跟风者,崩盘后许多投资者亏损严重。常用手法是通过高额回报加上传销模式,怂恿会员去拉新投资者加入,会员则获得对应的返利,新投资者交钱成为新会员后,让其按照同样的方式去发展的其他人加入,拉到的下线越多获利就越多。

Q6

“金融投资理财”式传销的特点

打着“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增值”“消费就是存钱”等口号的各类网上商城及线下商城,开始成为传销的新变种。已被查处的浙江万家购物网,打着“满500元返500元”等幌子诱使他人入会和消费,实行层级计酬,涉案人员190万,金额高达240.45亿元

Q7

数据统计分析

日前,来自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的数据显示,在目前所有的网络传销类型中,以金融投资理财类、商城返利、虚拟币、微商类型的传销组织数量最多,其中金融投资理财类传销占比30%,沦为新型网络传销的主要模式。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2月28日,腾讯安全反诈骗实验室共识别出3534个疑似传销平台,平台参与人数高达3176万,且每天新增识别传销平台30个左右。

对此,近期发布的《腾讯2017年度传销态势感知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指出,从传销组织出现时间的分布来看,近年来传销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2017年新出现的传销平台占比高达58%,超过之前的总和,可谓是“互联网传销元年”。

Q8

如何预防新型传销诈骗?

无论传统传销还是形形色色的网络金融传销,不管怎么“化妆整容”也是万变不离其宗,都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是入门费,需要交钱或者变相交钱(如购买产品),获得入会资格。二是拉人头,需要靠拉人入伙获得高额报酬。三是计酬方式,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计提报酬或返利依据。

广大消费者面对网络传销时应进行合法性查询,让网络传销露馅,网络传销活动一般利用网站发展网络传销,消费者可以通过查询证照是否合法、企业信用状况是否正常、注册信息是否合法、了解企业运营 让网络传销无处遁形!

在此银川经侦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要不断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信任何不劳而获的高利益回报。对于各种所谓的资本投资必须详细了解,清醒认识。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供稿 | 银川经侦

 

原标题:《杜绝传销,莫要让变相传销骗到身无分文,全民动员,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传销行为,共创幸福美满生活氛围!》

原文标题:杜绝传销,莫要让变相传销骗到身无分文,全民动员,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传销行为,共创幸福美满生活氛围! 来源:平安贺兰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9787724

 


0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于今日读法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今日读法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日读法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非今日读法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新闻纠错邮箱:law10086@163.com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今日读法网联系,我方将尊重您得意见与建议。

民生舆情

暂无

友情链接

今日读法网 - 不忘初心 与法同行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律所联盟 地方链接
特别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