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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四川新闻网报道,近日,成都市法院对程正武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据悉,在2003年,程正武刑满释放后,大量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并将这些人安排在原双流县“百老汇歌城”等一系列的娱乐场所,以“看场子”、收发高利贷、暴力催收、涉足工程建设等方式牟取经济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
2005年2月,程正武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规范组织内部,指使手下持刀挟持组织成员,致其重伤。随后,程正武通过一系列手段,开办公司,以乡邻为纽带,形成了以程正武为首的黑社会组织。
自2003年开始,以程正武为首的黑社会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并且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以此来寻求庇护。
据统计,在案发时,该组织有着不动产、存款、车辆、现金等近亿元。并且该组织涉嫌多项违法活动,如:抢劫、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洗钱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经法庭审理决定,对程正武判处有期徒刑25年,没收全部财产。而对于组织内成员,法庭均依法量刑。
在国家扫黑除恶活动的开展中,不少涉黑组织陆续落网。这些组织对当地社会管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以不法手段侵害他人利益。这样的做法,最终得到的只会是牢狱之苦。对于程正武等人,在法律面前,即使他们再悔不当初,也只能自食恶果。
作者:董烨燔
原文标题:成都“黑老大”被公开宣判,涉嫌多项违法犯罪行为,判刑25年! 来源:时报洞察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0241898297382938&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