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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云浮海事局 ,作者云安海事处
云浮海事局
2020年9月*日14时50分许,云浮海事局执法人员电子巡航发现:“贵港德勤***”船开敞式附属交通艇在辖区**码头对开水域航行时,交通艇上3人未穿着救生衣。
殊不知,该船人员在危险的边缘疯狂试探的同时,已经涉足到违法的“泥潭”……
经调查,当时交通艇上人员分别为该船船长徐某雄、驾驶徐某富和水手徐某栋。据驾驶徐某富称,当天下午他驾驶交通艇搭乘另外两人去岸上买菜,觉得只需几分钟的时间,一时侥幸大意,三人均未穿救生衣,也未携带救生浮具。
《广东海事局辖区船舶安全航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开敞式船(艇)航行时,船上人员均应当穿着救生衣或者携带救生浮具。该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云浮海事局依法对该船实施了行政处罚。
此外,执法人员还组织当事船员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提醒他们要爱惜生命,杜绝侥幸心理,遵守水上交通法律法规,驾驶和乘坐附属交通艇时一定要按照规定穿着救生衣或携带救生浮具,并密切注意周围船舶动态,避免事故发生。
您可知道?船员驾乘交通艇穿救生衣是最基本的要求。正所谓“行船跑马三分险”,我们无法避免突如其来的危险,但面对危险的态度往往可以决定结果。在遇到危险时,救生衣将是我们的第一重安全保障!
因此我们需要未雨绸缪,给生命一份保障。而对生命的敬仰,是从小事开始,比如,穿救生衣这件小事。
云浮海事局开展“救生衣行动”以来,通过现场巡航和智慧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船舶附属艇出行频繁水域进行盯防,严厉查处不按规定穿救生衣的违法行为,防范船员工伤落水事故的发生。除此之外,还查处船舶航行和作业期间,舱面人员进行临水作业时是否穿着救生衣、防滑鞋、安全帽等情况。请各位船员务必引起重视,提高安全意识,切不可有侥幸心理!
原文标题:注意!船员驾乘交通艇不穿救生衣被处罚和教育 来源:广东海事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937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