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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用了微商的“三无”龙虾佐料,竟把自己给“赔”了进去



发布时间:2020/8/22 15:14:04   来源:中国市场质量周报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中国市场质量周报)

 

小龙虾是夏日餐桌“宠儿”,让人吮指回味,欲罢不能。到底是什么让小龙虾有如此“魅力”,确实是味道出众,还是另有猫腻?

 

近日,象山县市场监管局石浦分局对辖区龙虾馆开展了快速检测,结果出人意料。

 

执法人员使用的“罂粟壳快速检测卡”可以定性检测汤料中的罂粟壳残留,显现出C、T两根线的,判定为阴性;而仅显示C线,则判定为阳性。

 

我们对石浦地区餐馆内销售的手抓小龙虾的汤料和虾肉,均进行了罂粟壳项目的快速检测,仅有郑某店内的龙虾汤底快检结果呈阳性,疑似添加了罂粟壳。

 

(问题汤底的快检结果呈阳性)

 

执法人员当即对郑某店内的加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罂粟壳疑似物,但该店使用的卤料和十三香粉均为三无产品,外包装上无生产厂家、配料成分等食品标签信息,也未见相关合格证明。

 

(该店使用的十三香粉和卤料)

 

这两份佐料是通过微商渠道购入,进货时我只关注加工后的小龙虾味道如何,根本没在意包装和产品合格证明等问题。

 

为核实该小龙虾汤底是否非法添加了罂粟壳等有毒有害物质,执法人员对该店当日熬制的小龙虾汤底、使用的十三香粉和卤料进行监督抽样,并送宁波市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作进一步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小龙虾汤底和卤料均含有罂粟碱、蒂巴因、那可丁等罂粟壳成分。

 

罂粟壳属于麻醉药品管制品种,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和烹饪中添加罂粟壳。由于郑某使用了含有罂粟壳成分的三无卤料,并对外销售了该卤料调制加工的小龙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其行为已涉嫌经营有毒有害的食品。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此提醒

 

食品经营者要合法经营,不为眼前利益在食品中添加违禁成分。在购买食品原料时,要选择正规渠道和供货商,不购不销来源不明的食品,并履行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保障消费者“舌尖”安全。

 

通讯员:林森栋、莫小腾、周笑港

 

来源:象山市场监管

原文标题:用了微商的“三无”龙虾佐料,竟把自己给“赔”了进去  来源:中国市场质量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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