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楚天都市报)
经查,上述3家公司均从事二手车交易服务,并向客户收取交易服务费,在黄冈市二手车交易市场是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2016年4月28日,上述3家公司签订协议书,划分经营范围,固定二手车交易服务费,并约定了利润分成。同时约定“若出现自然人、其他单位进入市场的,三方一致对外”等排除、限制竞争条款。
记者了解到,在案件调查期间,3家公司均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主动进行了整改。
3家公司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划分市场份额、固定交易服务费价格,排除和限制了正常的市场竞争,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者应当合法诚信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反垄断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案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