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嘉定检察院)
醉酒后与售票员发生口角,竟拖拽正在驾驶公交车的司机,所幸司机及时停车,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日前,嘉定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赵某提起公诉。
2020年大年初一晚,赵某与朋友付某等人饮酒后来至嘉定区某公交站点,打算乘车去往他处。上车后售票员像往常一样招呼赵某等人前去买票,但赵某等人却因售票员不肯上前为他们一一买票而心生不满,随即在车内大吵大嚷,售票员见状即上前帮助赵某用手机扫码购票。但赵某却不依不饶,与售票员发生争执。
听到动静的驾驶员出声询问发生了何事,不料赵某却将随身携带的啤酒易拉罐掷向驾驶员,砸在驾驶员身后的隔板上。仍觉不够解气的赵某又冲上前去拉拽驾驶员刘某,要求其停车。驾驶员一边抵挡赵某的拉扯,一边刹车将公交车靠边停车,避免更大危险的发生。售票员见状连忙拨打了电话报警,民警至现场抓获被告人赵某。赵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赵某的行为危险性极大。当赵某拉拽驾驶员时,车辆还在行驶中,为了阻挡赵某的拉拽,驾驶员只能单手操作,导致车辆在道路上呈蛇形行驶,所幸案发当日是大年初一,路上行人较少,而未造成严重后果。
嘉定区检察院认为,赵某在公共汽车行驶过程中,拉拽驾驶人员,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亦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