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顺平新媒体)
把自己的银行卡出售给别人,一个月给你数百元;卖一张银行卡,给你上千元;开通网银的或者开通U盾的银行卡,甚至可以给你更高的价格……遇到这种“好事”,你会心动吗?如果你照做了,就有可能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然而就有人因此而着了道,觉得售卖、租借自己的信息“赚钱”来得容易,不惜将个人账户“倾囊相授”,案发之后,后悔不迭。近日,顺平县公安局抓获两名为电信诈骗收售个人银行卡成为电信诈骗“帮凶”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工作中,顺平警方认真梳理电诈类案件线索,经分析发现:顺平县神南镇王某(男,19岁)多次贩卖个人银行卡和电话卡。7月中旬,办案民警依法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王某依法传唤。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了将自己的多张银行卡和电话卡售卖给满城区一名为“涛子”(化名)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乘胜追击,通过犯罪嫌疑人王某的描述及多方种辨认,确定“涛子”真实身份为周某(男,29岁,满城区人)。民警立即进行布控,最终在满城区人民广场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捕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周某交代了以每套1000元的价格购买王某名下的银行卡和电话卡并售卖给他人,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网上买卖银行卡的危害:
犯罪分子利用个别群众法律意识薄弱,以利益诱惑将其办理的银行卡或是将其个人废弃的银行卡,随意出售给不法分子,最终产生恶劣的影响。这些银行卡销售到诈骗团伙手中,不仅严重影响了信用卡管理秩序,还为诈骗团伙提供了作案工具,他们也变相沦为了诈骗犯罪的“帮凶”。在大多数非接触性诈骗案件中,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转账、提现,从而逃避警方追捕。很可能成为电信诈骗“帮凶”
警方提示:
勿将个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出售给他人。银行卡及身份证属于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身份证,有可能被收售者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身份证被用于冒领信用卡,出现恶意透支等问题,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发现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的犯罪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原标题:警惕!顺平抓获两名涉嫌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