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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20/7/25 13:33:45   来源:湖北高院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湖北高院)

湖北法院以零容忍的态度、斩草除根的决心,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行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财断血 执行亮剑老宅失而复得

刘某志是土生土长的东宝人,在却集街上有一处老宅,让他没想到的是,在他63岁那年,他不得不将这唯一栖身之所抵债给了儿子的债主,过上了背井离乡的日子。而这一切都是在儿子遭到他人暴力威逼、殴打,被迫无奈之下进行的。

“虽然我的老宅被人强占,但我总期盼有一天能重新回到那里,度过余生。”讲到这里,刘某志泣不成声。

今年46岁的刘某是刘某志的儿子,在荆门城区开有公司。而姚某等人开有一家小额借贷公司——荆门市克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银公司”)。

因资金问题,2013年下半年,刘某4次向“克银公司”借贷共计130万元,月息6分,当时的刘某根本就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在挤牙膏式陆续还了几十万元的利息后,他已身无分文。

2014年,姚某在公司办公室逼迫刘某将刘某名下一辆丰田汽车、位于漳河镇却集村一组刘某志的一套房屋抵押给姚某。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姚某多次指使4人将刘某带到“克银公司”办公室实施威胁、殴打,逼迫其还款。

2014年9月28日,刘某因没有按要求付所谓的工资(姚某安排的讨债人每日跟着刘某的开销与费用),被对方4人持刀砍伤,事后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8年,警方在接到“克银公司”以暴力手段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举报后,迅速开展调查,在充分掌握该公司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事实证据的情况下,一举将涉恶人员姚某等5人抓获归案,而施暴逼迫刘某还债,仅是该涉恶团伙实施犯罪的一部分。

姚某等5人涉恶团伙经东宝区人民法院、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

今年6月2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姚某等5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殴打、拘禁、跟踪、恐吓、滋扰等手段强索债务,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姚某等5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领刑3年6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姚某以房屋买卖协议的形式所获得的漳河新区漳河镇却集村一组刘某志的房屋予以追缴,返还刘某志。对姚某涉案的其他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姚某涉恶案终审宣判后,后期涉恶财产的追缴执行工作由东宝区人民法院负责。

 

经过大量的前期工作,东宝法院于7月17日组成强大执行团队,前往却集村一组强制执行。慑于法律的威严,现居住人在前期搬走屋内物品后,托人于当日将房屋钥匙转交此次执行法官,赵杰现场与刘某志办理了房屋返还手续,并当场将房屋钥匙交给了刘某志。

重拳出击 公开审理地方黑恶势力

近日,黄冈市麻城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以陈某为首的7人涉恶犯罪集团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的亲兄弟被告人陈某二自青年时代开始混迹于社会。1997年5月,陈某二因盗窃、强卖商品被刑事拘留,6月被取保候审后脱离监管,12月陈某二因该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但一直未收监执行。1998年1月,陈某二在脱逃期间伙同多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该案审理期间陈某为陈某二申请取保候审,使得陈某二再次逍遥法外长达六年之久,并继续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被害人妻子多年控告无果后精神异常。此事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以陈某为首的陈氏兄弟恶名远扬。

 

2002年,陈某通过拉拢党员干部等方式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职。陈某在担任村书记期间通过实施滥伐林木、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规违法处理村委会事务,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大肆变卖村集体资产,挪用、侵吞村委会资金,攫取大量资产。

2008年左右,陈某进入某村承揽建筑工程,其笼络原村书记被告人陈某宏及当地另一恶势力头目被告人陈某青等人,以威胁、殴打、滋扰、串通投标等方式在当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陈某为捞取政治地位,利用各种手段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9年至今,陈某等人共参与当地民生、水利、扶贫、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各类建筑工程数十个,逐渐垄断当地工程建设领域。陈某等人分工明确,成员相对固定,利用自己在社会上的不良影响,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在当地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组织成员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陈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陈某宏、陈某青、唐某、陈某二、陈某三、陈某四为其他成员。

麻城法院受理此案后,由三名法官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由于案情复杂,预计庭审需要两天时间,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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