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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奇葩!2900万评估至58亿,艺术品产交所诈骗案曝光!



发布时间:2020/9/4 8:38:13   来源:证券时报-券商中国   
监管部门一再清理整顿之下,仍有不法分子打着艺术品产交所的名头招摇撞骗。


近日,上海一中院依法对张某龙、颜某忠等15人集资诈骗、诈骗、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系列案公开宣判。因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设立艺术品交易所并诱骗投资者购买资产包份额,变相吸收资金110余亿元等,相关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值得注意的是,案中王某芳等4名资产评估人员,因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将2900余万元的资产包评估为58亿元,同样被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艺术品存在鉴定难、估值难、变现难等问题,近年来围绕艺术品进行的金融创新颇为不顺。而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艺术品骗局更是防不胜防,“碰瓷”各地文交所或是绕路香港设局的情况时有发生。投资者还请擦亮慧眼!

勾结评估人员大肆诈骗

从法院公布信息来看,此次张某龙等人设下的骗局运行时间并不算长,从设立交易所到交易所被关停仅有两年有余。但就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张某龙等人大肆敛财超百亿,手段不可不谓高明。

2015年5月起,张某龙等人为规避监管,在香港设立中国国际艺术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上海创怿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艺所的国内代理和资金结算公司。

2015年11月起,张某龙与颜某忠等人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将金丝楠木等艺术品打包为“古墨集珍”等36个资产包在国艺所发售,并以互联网、宣讲会等方式公开宣传,诱骗投资人在国艺所交易资产包产权份额。

就此前宣传信息来看,每逢有“新品”上市,国艺所都会举行规模庞大的上市敲锣仪式,邀请拥有多个头衔的书画界“名家”、文艺界名人出席,更时有明星主持仪式。此外,参与者主要以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为主,其中白发苍苍者为数不少。

某次资产包上市敲锣仪式现场

而就资产包本身来看,大多拥有颇为文艺的名字:“吴派翘楚”、“国之瑰宝”、“中国骏马”、“荣华翡翠”、“中国山水”等,资产包内主要为金丝楠制品、名人书画、艺术模型等。而对于资产包的真实价值而言,由于投资者对艺术品本身价值看法不同,缺乏公允标准,此时评估报告将起到重要作用。

据悉,张某龙、颜某忠等勾结评估人员王某芳等人,将价值仅人民币2900余万元的上述36个资产包虚假评估为58亿余元,并据此确定发售资产包总额以及发行份额、发行单价等。基于此,王某芳等4人也因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两年吸收资金超110亿元

在“盘子”搭建好后,张某龙等人的诈骗之路可谓是一帆风顺。在售卖资产包份额外,颜某忠等还指使操盘手利用张某龙提供的免佣金账户以对倒交易等方式控制资产包份额的交易量和价格。

截至2017年7月国艺所被关停,张某龙、颜某忠等人变相吸收投资人资金累计110余亿元,造成1万余名投资人损失合计40余亿元。

实际上,在国艺所运行中及被关停之后,惶恐不安的投资者曾在多个社交平台留言投诉。然而,继续上当的投资者仍不在少数。

在国艺所关停后,颜某忠仍以类似模式诱骗投资人至中大(延安)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买卖商品“古墨集珍Ⅰ”,致7000余名投资人损失共计1亿余元。此外,2017年4月,颜某忠以扶贫为由骗取被害人捐款后将8000余万元转入国艺所用于资产包操作。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张某龙、颜某忠等11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颜某忠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又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瑞芳等4人作为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最终,上海一中院对张某龙、颜某忠等被告人分别以集资诈骗罪、诈骗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

揭秘不法“文交所”骗局

早在2010年,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首创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将艺术作品估值后等额拆分,按份额享有所有权公开上市交易。如此进行的艺术品“金融创新”在诞生不久后就遭到监管叫停,并引发各地文交所的整顿风暴。

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在今年7月,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举行第四次会议。会议指出,交易场所数量仍过多过滥,金融资产类、邮币卡类、大宗商品类等类别交易场所仍有一些遗留问题和风险亟待解决,地方交易场所长效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风险爆发和违规活动死灰复燃的可能性依然存在。

在各地文化产权交易所清理整顿之时,各类虚假平台“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况频繁出现。券商中国记者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近年来已有“海峡文化产权交易所”、“华夏国际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等多个产交所被查,且相关负责人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论处。

为规避法律,上述艺术类“产权交易所”大多注册在香港,设立网站并在内地招揽投资者,更多的是通过销售资产包份额的方式发展会员,并举办“讲师营”、“培训班”等方式对会员进行洗脑。

从运作模式上来看,各类骗局中销售推广资产包份额的情况与沪深两市交易所的模式几乎无异,在下单买入后,同样存在收盘日期,并同步推送成交额、当日涨幅等数据。例如,在国艺所某篇推广文章中就介绍称,“中国山水”资产包收盘涨幅达到18%,当日成交额达1000多万。

另外,拉上资产评估公司作假更是骗局必备。在“华夏国际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相关案件中,某资产包实物以106万购得,却虚构1600万元的购买合同,并聘请某澳门注册的市场评估公司(评估价值与佣金挂钩),宣称市场价值8800万元,以4500港元组包上市,类似情况数不胜数。

券商中国记者搜索发现,网络上冠以“香港XX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中国XX文化艺术品产品交易所”之名的网站仍随处可见,注册地大多位于香港。鱼龙混杂之下,是正规交易平台亦或是尚未查处的骗局,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实难分辨。

而除了在香港虚设交易所外,假借国内文交所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例如,今年6月,青鸟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即发布声明称,有公司和个人盗用其商标及资料,冒用“青岛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的名义进行不实业务宣传。

如何识别文化产权交易所真伪?此前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总裁张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产权交易所不是证券交易所,不是权益性产品的交易,不存在发行、上线、交易过户一类的权益性市场的术语。文化产品交易所的模式可简单概括为:登记确权、信息挂牌、转让鉴证、结算交割,都是产权术语。

由于艺术品存在鉴定难、估值难、变现难等问题,近年来围绕艺术品进行的金融创新颇为不顺。而在骗子横行之下,投资者投资时需带上一双慧眼,避开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艺术品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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