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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天保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麻追风膏被通报处罚

发布时间:  来源:信用中国
今日读法网(www.law-gov.cn)快讯:近日,从信用中国网获悉,山东天保医药有限公司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例行检查中,因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天麻追风膏,被通报处罚。
以下是通报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东天保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5783463617U
法定代表人 陈绘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鲁药监执法药罚〔2019〕3号
违法事实 山东天保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天麻追风膏
处罚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1、没收批号为20180301的430盒天麻追风膏;2、没收违法所得3384元;3、并处罚款33840元。罚没款合计3722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3
处罚机关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备注
数据来源单位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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