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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公布!海口世纪大桥车祸肇事女司机涉嫌醉驾超速,负全责

发布时间:  来源:法制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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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法制视界

编辑整理 |今日读法

刚刚!

海口世纪大桥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布!

肇事女司机涉嫌醉驾超速

负全责!

事故发生经过:

2021年5月25日下午,当事人王某(女,50岁)醉酒后(血液中酒精浓度152 mg/ 100ml)驾驶甘A3XXXX号小型客车沿世纪大桥由北往南超速行驶。15时22分许,行驶至南塔桥段,当事人王某因醉酒驾车,操作不当,导致该车向左偏移连续碰撞道路中间护栏,护栏被撞后断裂数块,连同护栏底座一起抛至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由当事人廖某(男,38岁),刘某(男,39岁)分别驾驶的琼A2XXXX号小型客车和皖JUXXXX号小型轿车发生刮擦。

与此同时,当事人王某驾驶甘A3XXXX号小型客车失控冲至对向车道,其车辆前部再迎面碰撞由当事人刘某飞(男,26岁)、金某淮(男,51岁)分别驾驶的小型轿车,随即王车发生侧翻其车身压在刘车上,致使当事人王某、刘某飞被困车内,造成受伤,护栏及五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

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当事人王某醉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超速行驶,未确保行车安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当事人刘某飞、金某淮、廖某、刘某无交通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当事人王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当事人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飞、金某淮、廖某、刘某无事故责任。

来源:海南特区报 林道亨

来源: 海南特区报

作者/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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