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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丁仁仁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商业与法治舆情观察室 http://www.blaw.org.cn 快讯】:(最高人民检察院)

日前,浙江省公安厅原警务技术二级总监丁仁仁(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丽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仁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16年,被告人丁仁仁利用担任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业务承接、企业经营、干部录用、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丁仁仁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4766431959649443&wfr=spider&fo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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